本帖最后由 bangzhibing 于 2022-12-8 08:37 编辑
回答关人员由于疏忽是不被接受的,这锅不能这么甩。就算是人员疏忽,那你的审核人员为什么没查出来。是不是你的其他记录也会有人员疏忽?针对回复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模板:
纠正措施:请填写针对问题本身/问题的直接原因,计划采取的临时性/直接性的纠正,描述需要针对问题/问题的直接原因进行描述。
同时需要说明: 公司是否需要对公司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进行内部检查。 问题是否可能对产品存在不良的影响,针对受影响的产品/过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如:忠告性通知 采取的直接性/临时性措施是否合规,是否对产品质量有影响。 原因分析:针对不符合问题的描述,通过至少3 Why来确定根本原因,简单的说人员疏忽/人员对法规理解不到位/刚刚开始导入法规,还没及时完成等,一般是不被接受的。原因分析需要有一定深度,以确定有意义的根本原因。
预防措施:请针对所识别的根本原因,制定长期性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描述需要针对根本原因来制定,对应性应明确。
同时需要说明: 采取的长期性措施是否合规,是否对产品质量有影响。 比如:是否制定了新文件或修改了文件等增加了XXXXXX的要求等;或增加了相应的空白记录表单或修改了空白记录表单;或制定了新的规章制度等,或修改了规章制度等增加了XXXXXX的要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