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89|回复: 5
收起左侧

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以转移持有人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9 17: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目前各省市有针对二类器械注册证迁入本省的指南,但是没有搜到关于三类器械的有关法规。

请问各位友友,是否了解三类器械注册证转移的有关政策呢?或者咨询渠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9 17: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有这个政策,只是没有明文,可以打业务咨询电话。

但是涉及到迁移对象的限制,例如集团内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7-20 11: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个法人控股的,可以转移。但是,二类器械注册证迁入本省,原来的外省证是不发生变化的。这个与三类不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20 16: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建议咨询国家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7-21 09: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FirstFocus 发表于 2023-7-19 17:56
国家局有这个政策,只是没有明文,可以打业务咨询电话。

但是涉及到迁移对象的限制,例如集团内部。

搜了一下,国家局2015年有发过一个类似的法规,目前还有效。但是程序还是复杂,跟首次注册相比不会节省太多的时间。https://www.nmpa.gov.cn/zwfw/zwfwgggs/tzgg/20151021120001916.html

点评

注册证迁移涉及到的A/B企业情况多种多样,若你们与这个(2015年第203号)的情况不一致,建议可以再咨询国家局,政策一直在动态变化  发表于 2023-7-24 11: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3 18:3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