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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孙艳红 于 2023-8-29 16:24 编辑
国家药监局关于广州中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39号)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广州中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该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上述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中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广州中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企业名称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 | | 企业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兴西路13号 自编B2栋第二层 | 检查单位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该企业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检验管理、记录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物料审查制度、物料进货查验制度、物料放行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完整、准确填写生产记录,未对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进行验证等问题;在产品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未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制度等问题。 | 处理措施 | 1.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有关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生产。有关整改和复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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