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98|回复: 7
收起左侧

[行业反思] 药品稳定性考察增加项目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8-31 11: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不知道小伙伴们有没有遇到这个问题:药品注册申报或者补充申请时报送的质量标准为草案,同时也按这个标准制定稳定性考察方案,若申报时报送了18个月的稳定性数据,审评中心通过发补要求对质量标准草案进行增加检测项目,同时企业也按新的质量标准进行了向药检所提出标准复核检验,最终交到审评中心,审评通过,所批下发的质量标准为最终版本。稳定性方案也按新的质量标准制定更新,现稳定性数据达到36个月了,延长药品有效期,是否可以沿用此前申报审评中心18个月的数据(这些数据是无新质量标准增加检测项目的数据)加上新标准后至今36月的数据申报,我们当地省局认为此不符合要求,不予批准,必须要提供整个效期的完整数据,要么重新生产3批放稳定性,直至有申报效期的稳定性数据,不知各省要求一样不?有没有相关法规支撑。不然批一个项目下来,要等几年后才上市,黄花菜都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8-31 12: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局不予批准,先不说合不合理,你能提起仲裁吗?
第二研发策略的问题  为什么要等都到18月才报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31 13: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啥剂型的啥检测项,变化趋势是怎么样的?

我闭着眼睛想,省局可能是考虑到有的检测数据可能会在稳定性中途超标,到末期又回到限度范围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31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说了质量标准是有变化的,前期没有考察到,后面增加了一些。从数据来讲,新标准的数据前期是没有的,后期缺少对比。我觉得关键的问题是你的新标准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范围。你们需要沟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31 16: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省局基于风险考虑,不批准是正常的。但是作为企业来讲肯定是希望能够使用申报数据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和省局充分沟通,企业要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前期不可能超标,这得基于你的检验项目具体来分析。你得向省局证明这个有效期延长是没有风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9-1 11: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夫只吃肉 发表于 2023-8-31 16:36
这种情况省局基于风险考虑,不批准是正常的。但是作为企业来讲肯定是希望能够使用申报数据的,这个时候就需 ...

确实,但是风险评估不好做啊,并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申报国家局时国家局在新标准下来后认同你之前的数据,批了有效期,后期的稳定性按新标准来检,省局能否也应认可新标准前的数据,后续的稳定性就按新标准来检。
也没有这种说法,还是这主要是看省局的态度?

点评

肯定是看省局的意见,好好公关一下,说不定能拿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9-1 14: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9-1 14: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ybk473394320 发表于 2023-9-1 11:31
确实,但是风险评估不好做啊,并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申报国家局时国家局在新标准下来后认同你之前的数 ...

肯定是看省局的意见,好好公关一下,说不定能拿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4 07:4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一样的,现在也遇到这个问题,也在想怎么去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 11:5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