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27|回复: 10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又一制药人被行业禁入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3-9-25 19: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自:江西省药监局 整理:无忧
9月22日,江西省药监局公开了一则药品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信息显示,江西佑丰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被处罚。本次行政处罚信息与其他处罚不同的是同一处罚信息还有一条是针对个人陈**的,但没有显示陈**与企业的关系,陈**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业禁入。

1.png
处罚信息显示,江西佑丰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被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信息中还一条是针对个人的,陈**(没有显示与企业的关系),也是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业禁入。
佑丰药业和陈**主要违法事实均为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佑丰药业和陈**均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和《药品管理法》第一十六条的规定;佑丰药业被罚款,陈**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业禁入。


2.png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四十三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
第六十九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生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药品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控制的记录和数据不真实;
  《药品管理法》第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公开处罚信息里没有披露更多细节。
陈**被罚行业禁业
这2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赣药监检六药生处罚(2023)2号和赣药监检六药生处罚(2023)2-1号,小编推测为同一案件。
陈**与佑丰药业是什么关系?根据江西省药监局网站查询,佑丰药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显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不是陈**;小编也没有查询到负责人变更的信息。
3.png
4.png

另外,8月1日,江西省药监局公布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2023年第3号)。这次该局组织对97家次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显示,5月8日-9日江西局对江西佑丰药业的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进行常规检查(飞行检查),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监督检查→有2家不符合GMP>
本次佑丰药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被处罚是否与5月份的飞检有关?小编也不得而知。
图片
2023年被禁业的制药人还有:
1、7月6日,河南龙亭药业有限公司涉嫌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复方硫黄乳膏,被处罚100万并停产3个月、同时总经理禁业25年。<未遵守GMP生产、企业负责人禁业25年>

2、1月9日,四川鑫仁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林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外购半成品直接套批号包装销售,无批生产记录及检验记录,质量体系未能有效运行,生产质量不可追溯。对企业处10万元罚款,停产15天。  

没收法定代表人杨林3个月(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公司所获收入30000元,并处所获收入10%的罚款3000元;禁止杨林5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首个禁业5年的药企法定代表人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3-9-25 19: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3-9-26 07: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9-26 08: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9-26 08: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用这些厂家的药救命,也许死的更快点,真是不负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9-26 08: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3-9-26 08: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9-26 08: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公布陈**和这家药企的关系,这是可以的吗?万一是拉人顶锅的岂不哭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9-26 09: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也没啥,如果真的全国严查,每天随时可能飞检。估计药企真的不敢想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9-26 09: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处罚到个人了,那情况应该是比较恶劣了,一般都是停产、罚款之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9-26 10: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一个替死鬼顶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7 03: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