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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0.1 通则 此ISO标准识别了GMP原则和为适用于药品的初级包装材料(即内包装材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以下直接简称为药包材,Seconday packaging materials 为外包装材料/不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QMS的规定要求。由于这些药包材直接接触药品,在生产和控制这些材料的组织内实现GMP原则对于患者使用药品时的安全性来说十分重要。应用GMP原则生产药包材,应确保达到药厂的需求。 此ISO标准是针对药包材的应用标准,同时也包含了ISO9001:2000的要求。 此ISO标准的布局规定如下: -1 正体字为直接从ISO9001:2000引用并未做改变的条款或子条款。 -2 斜体字为包含附件的有关直接的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GMP要求。 -3 条款3包含GMP术语和定义,并在括号中列出来源。 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0.1 通则 采用QMS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QMS的设计和实施受不同需求、特定目标、所提供的产品、采用的过程、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的QMS结构或文件并不是本ISO标准的目的。本ISO标准规定的QMS要求是对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帮助理解或者澄清有关要求的参考信息。本ISO标准可用于组织内部和外部各方(包括认证机构)评价组织达到客户,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在开发此ISO标准时已经考虑ISO9000和ISO9004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 此ISO标准关键目的是规定一个统一的针对药包材的要求,包括一些来源于药品GMP生产和控制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0.2 过程方法 本ISO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和提高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旨在通过以满足客户要求的方式来增加客户满意度。为使组织有效运行,必须确认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使用资源并实施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个活动,可被可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可以直接形成下一过程的输入。对组织内的过程组成的系统的应用,连同对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以及对这些过程进行的管理,可被成为过程方法。过程方法的一个优势是实现了对系统过程中单个过程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的连续控制。早QMS中应用过程方法时,此方法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理解并满足要求;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获得过程绩效和有效性的结果;和基于客户的测量,持续改进过程。 图1 所展示的以过程为基础的QMS模式阐明了条款4-8所呈现的过程联系。该说明显示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客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客户满意的监视要求评价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 图1的模式虽覆盖了此ISO标准的所有要求,但没有详细说明各过程。 注:另外,PDCA方法可应用与所有的过程,其可简单的概述如下:策划:按照客户要求和组织方针,建立实现结果所必需的目标和过程;实施/做:实施过程;检查:按照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监视和测量产品和过程,并报告结果;处置: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绩效。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5184/wps1.png 0.3 同ISO9004的关系 当前的ISO9001和ISO9004是一对连贯的QMS,他们相互补充,同时也可单独使用。尽管使用范围不同,它们却有相同的结构,以便于作为一对连贯的标准供组织采用。ISO9001规定了QMS的要求,可供组织内部使用,也可用于认证或契约目的。它关注于QMS在满足客户要求的有效性上。相对于ISO9001.ISO90004对QMS在更宽范围的目标提供了指南。除有效性,该标准还特别关注于持续改进组织的整体绩效和效率。对于最高管理层希望超越ISO9001要求,追求持续改进绩效的那些租住,推荐使用ISO9004作为指南。然而,ISO9004的意图并不是用于认证和合同的目的。 0.4 同其他管理体系的兼容性 此ISO表包含了ISO9001:2000的要求,另外增加了药包材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出自或改编自相应的药品生产和控制的GMP. 为方便使用者,在开发时考虑了此ISO标准同ISO14001:1996的衔接,以增加两个标准之间的兼容性。此ISO标准不包括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如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或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然而此ISO标准可将组织自身的QMS同相关的管理体系的要求衔接或一体化,因此有可能出现组织按照本ISO标准建立QMS时而调整其当前的管理体系的情况。 药包材-根据GMP原则,应用ISO9001:2000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1.1 通则 此ISO标准为那些需要证明其有能力提供药包材,并且总是满足客户、法规和此标准规定的要求的组织规定了QMS要求。在此ISO标准中,术语“假如适当”被多次使用。当一个要求被冠以此术语时,被认为是“适当的”,除非组织能用文件证明其理由正当除外。 通则 此ISO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QMS要求:需要证明自身能始终如一的提供满足客户和使用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意图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和保证符合客户和适用的法规要求来增强客户满意度。 1.2 应用 此ISO标准是应用于设计、制造和提供药包材组织的标准。它也可用于认证目的。 应用 此ISO标准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意图是适用于所有的组织,无论其类型,规模和提供的产品。由于组织的性质和其产品的原因,当此ISO标准中任何的要求不适用于组织时,可考虑对其删减,除非那些删减仅发生在条款7,并且删减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客户和适用于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和职责,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此ISO标准。 2 参考标准 以下文件是应用此标准必需的参考文件。标明时间的参考文件,仅引用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没有标明时间的,其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正)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标准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对其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随后对其所有的修正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应用最新版本的可行性。ISO和IEC的成员维持注册当前有效的ISO标准。 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洁净室级相关的受控环境— 第一部分:空气洁净度的等级划分 第二部分:与ISO14644-1相符的测试和监视规范 第三部分:测试方法 第四部分:设计、施工及运行 第五部分:操作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ISO9000中给出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ISO9000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考虑当前对于术语的使用情况,更改了下列ISO9001:1994中用于描述供应链的术语。术语“组织”代替ISO9001:1994使用的“供方”,同时“供方”取代了“分承包方”。本标准中所出现的“产品”,也可指“服务”。 注1:另外,分承包方和外包(委外加工)适用于本标准。 注2:在药包材行业,术语“分承包方”还是比“供方”应用的更广泛。 针对生产药包材的GMP应用而附加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3.1 气锁:控制气流的封闭空间。 注:此类空间典型的在两个或更多房间之间有至少两个互锁的门,用于控制不同情况下(如洁净度,气流进入)的人员或物料。 3.2 批准:经确认过的复合性的状态。 注:可以在过程任何阶段(原材料,过程助剂,包装材料,成品)确认符合性。 3.3 装配:将药包材和/或部件组装在一起。 注:例如装配灌装用吸管,准备注射系统部件,预灌封注射器上防止真护套。 3.4 自动检查:由检查设备执行的没有人工参与下的符合性评价。 注:检查设备可包括光电学产品(摄像机),激光系统,超声及相关联的数据处理功能单元或其他。 3.5 批:在一个过程或一系列过程中制造的规定数量的药包材,它们应具有统一的特性和始终如一的,均匀的质量。 注1:有时为了满足生产要求或客户需要,一个批可以被分为若干个分批。这个分批随后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单一的、一致的批。 注2:在连续生产时,某一确定数量的或某一确定的时间段生产出的那部门产品定义为一批。 3.6 批文件/批记录:为便于追溯某一批产品的历史记录而提供的批历史文件和记录(包括与生产和控制有关的信息)。 3.7 批号:用于识别批的唯一识别符号。 注:一个批号可以是数字或者字母的组合体,和/或是能识别的批的符号,通过批号可以确定产品生产和/发放的历史。 3.8 批放行:质量部门或其授权的人员履行对某批产品批文件正式的审查后,决定放行此批产品销售或供应的决定。 3.9 校准:通过与参考标准的对比,检查或调整测量一起准确性的过程。 注:校准也可以被描述成一系列的操作,即在规定的条件下将测量仪器的显示值或一个实物量具所代表的值同参考标准值之间建立联系的操作。 3.10 变更控制:备有文件证明的对变更的控制。 注:变更可包括如原材料,规范/标准,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和测试方法的变更。 3.11 洁净室:洁净室是以最小化引入、产生和滞留粒子的方式建造和使用的,且悬浮粒子浓度受到控制的房间。必要时控制房间的相应参数,如温度、湿度和压力。 3.12 洁净区:洁净区是以最小化引入、产生和滞留粒子的方式建造和使用的,且悬浮粒子浓度受到控制的专属区域,必要时控制相应参数,如温度、湿度和压力。 注:这个区域既可以是开放的也可是封闭的;既可以在洁净室内也可以在洁净室外。 3.13 污染:药包材里引入了任何不需要的/有害的材料 3.14 控制区:受到控制的环境。控制区是为用于控制可能引入潜在污染而建造和运行的区域或环境。 注1:此区域是典型的为用来控制引入的潜在污染和意外的释放生物体/活体所产生的后果而建造和运行的区域。 注2:适当的压差以满足有效的高效移除靠空气传播的,潜在的污染和偶然释放的后果。 3.15 交叉污染/混淆:某种物料的或某种产品同另一个物料或产品之间的污染, 注:交叉污染也可被看作是混合。 3.16 客户投诉:来源于客户的关于缺陷和/或不合格的信息。 注1:此信息可以是非书面的口头沟通或是书面的沟通。 注2:投诉的主题可包括药包材的质量、数量或供应。 3.17 制造日期/生产日期:药包材生产过程中的起始阶段,或包装,或最终放行发生的日期,此日期可能以与客户的协议为准。 3.18 偏差:违背某批准的SOP或建立的标准。 3.19 文件化的程序:建立、文件化、生效、执行和保持程序。 3.20 双人复核:第二人或系统验证某一活动、结果或记录的备有文件证明的活动。 3.21 失效期/有效期:适于使用的预期的时间界限。令请见货架期的定义。 注:这是典型的指如果在规定的条件下储存药包材,其被预期保持适用于使用特征的时期,且超过此时限不可再用。 3.22 终检:对成品所做的测试,用于确定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3.23 成品:所有生产阶段均完成的药包材。 3.24 GMP:制造业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注1:至于QC和QA的定义请见ISO9000:2000。 注2:制药行业的GMP要求规定在一个名为“EC GMP指南”的质量保证标准中。 注3:除适当的关于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的规定,药包材GMP要求一个包含对来料、制造、相应的文件,工厂卫生,终检,分发记录,投诉过程和自检控制的QMS。 注4:GMP和cGMP是等价的GMP指南,它们不断地更新以使用不断变化的最新的技术要求。因此有时会用到术语Cgmp。制药行业期待组织再起持续改进计划中考虑cGMP。 3.25 均质:一个确定数量的材料,其贯穿始终的特性和数值之间无差异。 注:均质可包括材料的均匀性或某一有特别意义材料的特性。 3.26 在线控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实施的用来测试其同标准之间符合性的动作。 注1:监视过程和调整生产手段对满足产品要求来说是有必要的。 注2:环境或设备控制也可被认为是过程控制的一部分。 3.27 中间产品:完成部分生产阶段的药包材。 注:一个中间产品成为成品前需要进一步加工。 3.28 清场:移除(生产线净化)所有同前批产品生产有关的物品。 注:典型的清场实在产品生产前,以预防任何差错和交叉污染,要求一个产品生产设施(线)和其他相关的工作区域在开始引入生产下一批产品所需要的物料、产品样品、文件等前完全清除所有用于前批产品生产的物料、废弃物、产品、样品、文件等的活动。 3.29 制造:采购物料和药包材、生产、质量控制、放行、储存、分发产品和相关控制的所有操作。 3.30 药品:任何呈递治疗或预防人类或动物疾病的物质或物质组合。 注1:任何可以以医疗诊断或用来恢复、改正或修改人类或动物的物理功能为目的的用于人类或动物的物质或物质组合,同样地被认为是医疗产品。 注2:医药产品也可以被认为制药的产品或药物,包含临床实验产品。 3.31 组织: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一组任何设施。注:在此ISO标准中组织是指制造药包材的公司。 3.32 首创印刷品:所有印刷前准备性的活动。注:包含概念、设计、图案、复印技术、胶片/膜、制版、丝绢网印花法和数字化文件和控制。 3.33 超标/OOS:测试结果不符合规范。 3.34外包:由另一组织全部或部分提供某一过程。 注:外包常被称做分包。 3.35 药包材: 3.35.1这些包装材料用于药品的包装,将包含、密封或用于剂型应用,并直接接触药品。 注1:药包材是,如:玻璃、橡胶、塑料、铝制容器/元件、薄膜、箔、薄片容器/元件。他们可以同其他材料/元件组合在一起(例如:注射器、喷雾阀)。 注2有限接触的药包材,如吸量管,注射器都包含在本标准范围内。 注3 药包材可以直接打印或修订 3.35.2 外包材:此术语用于非直接接触的材料,包括印刷或未印刷的纸箱、标签、传单或插页、透明胶带、周转容器如可折叠的盒子。 3.36 过程助剂:便于过程实现使用的材料。 注:此材料不包含在产品规范中,并可在最后的加工阶段或之前移除。 例如:脱模剂、压缩空气、润滑剂。 3.37 生产:过程的结果是内包材。 注:接收起始物料,通过加工和包装,去完成一个成品的过程所组成的生产周期。 3.38 确认过程:证明有能力执行规定要求的过程。 注:确认包含设计确认,安装确认,操作确认,验收试验,性能确认和再确认。这类活动还可以同步,挂号/交叉法(矩阵确认)和/或回顾的方式进行。 3.39 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的一部分,集中于执行质量要求。 注:质量控制包括检查和规范得到满足的测试。 3.40 质量关键点:影响药包材质量的参数。 注:某一物料,过程步骤或过程条件,测试要求或任何其他相关参数都可被认为是质量关键点,如不符合要求将会产生重大的不良后果。 3.41 质量部门:执行QA和QC职责的部门。 注:根据组织的规模和结构,质量部门可能由独立的QA部门和QC部门或同一个部门组成。 3.42 待验:等待随后的批准或者拒绝的决定期间,被隔离的物料或产品的状态。 注:待验物料通常用物理的或其他有效的手段隔离。 3.43 实现:通用术语,指为达到期望输出所涵盖的从设计到产品交付的所有过程。 3.44 平衡:理论上的成品同实际成品数量之间的比较,允许有正常的差异。 注:此比较应将废品、样品或其他过程损失计算在内的。 3.45 再处理:处理或再处理药包材以满足规定的要求。、 3.46 不合格品:通常被质量部门认为不适于使用的起始物料、过程助剂、中间产品或成品的测试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种状态。 3.47 拒收:通常被质量部门认为不适于使用的起始物料、过程助剂、中间产品或成品的过程称为拒收。 3.48 返工:重复部分生产过程(用现有工艺)。 注:在某一过程控制测试结果显示此部分还未完成时而继续此过程的部分操作,被认为是常规加工过程,不算是返工。 3.49 留样品:用于将来备查而贮存的物料或者成品。 注:这些样品通常应取足够的数量并储存在推荐的条件下,以一个规定的时间间隔备查。 3.50 退货:将药包材退回组织的过程。 3.51 在加工:对于不合格品所采取的使其符合要求的动作(非现有工艺方法)。 注:挑拣可被认为是在加工。 3.52 风险分析:系统地使用可利用的信息去确认危害和估算风险。 3.53 风险评估:整个过程包含一个风险分析和一个风险评价。 3.54 风险评价: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程序,确定可接受的风险是否已达到。 3.55 风险管理:系统地应用管理方针、程序和实践来分析、评价和控制风险。 3.56 货架期:指药包材被期望符合要求的时期,如果在规定的条件下储存,过期之后不可再使用。同见实效期。 3.57 规格书:简述要求的文件。 3.58 SOP:经批准的,为生产和控制服务的文件化的程序、工作指导书、检验指导书。 3.59 原料:用于生产药包材的原料/元件/物质。 3.60 无菌的:没有活的微生物的状态。 3.61 分承包方:全部或部分制造药包材工作和服务的第三方。 3.62 表面处理:改进药包材表面性能的过程。 如:硅化或其他方式处理玻璃内表面,玻璃容器的橡胶部分的内涂层或外表面。 3.63 可追溯性:追溯历史、用途或位置的能力。 注1:可追溯性可与以下内容有关:物料和部件的起始;加工历史;交付后产品的分发和位置。 注2:在计量学领域,VIM1993,6.10中的定义是被认可的定义。 3.64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证实规定用途或所进行的应用的要求得到实现。 3.65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证实规定的要求得到执行。 注1:术语“被验证的”用来规定相应的状态。 注2:在开发和设计,验证是一个检查结果是合理的过程,以建立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说法。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文件化、执行和保持一个QMS,并按照此ISO标准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组织应: a。识别QMS所需要的过程及它们在组织中的应用; b.确定这些过程间的先后顺序和相互作用; c.确定确保有效的操作和控制这些过程需要的标准和方法; d.确保操作和监视这些过程的资源的获得和必需的信息支持; e.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 f.执行必需的行动以达到计划的结果并持续改进这些过程。 g.描述它的总方针、目的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 要求 组织应按照此ISO标准的要求来管理这些过程。当一个组织选择外包形式影响产品符合性要求的过程时,组织应确保对这些过程进行控制。应在QMS内识别对这些过程的控制。注:上面提到的QMS所需要的过程应包括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 4.2 文件要求 4.2.1 通则 QMS文件应包括:文件化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本ISO标准所要求的程序;组织为确保有效的策划、实施和控制其过程需要的文件;本ISO标准要求的记录。注1:当术语“文件化的程序”出现在此ISO标准时,这意味着要建立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注2:不同组织QMS文件的多少、详略程度(可以不同)取决于: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人员的能力。注3:文件可以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介。 4.2.1 组织应建立起关于验证总的方针、意图和方法的文件。 4.2.2 质量手册: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一个质量手册。手册应包括: a. QMS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正当理由和细节; b. 为QMS所建立的文件化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 对QMS的过程之间相互作用的描述。 4.2.2.1组织应清晰规定/定义此ISO标准应用到其过程的程度。 注:组织应定义此ISO标准是否适用于其所有产品(用于医药和其他用途)或仅适用于医药的产品。 4.2.2.2 质量手册应概述在QMS中使用的文件的结构。 4.2.3 文件控制 应控制QMS所需要的文件。记录是一类特殊的文件,应按照4.2.4要求进行控制。 应建立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需要的控制: a. 文件在发行前得到批准,以确保其充分适宜;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再次批准; c. 确保文件的修订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 确保在使用点可获得有关版本的使用文件; e. 确保文件保持清洗、易于识别; f.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 预防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目的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识别。 4.2.3.1 组织应确保文件变更有原批准发行的职能部门,或另一个获得相关背景资料并可据此来做出决定的指定的职能部门评审和批准。 4.2.3.2 组织应规定保留至少一份作废的控制文件的时间。 4.2.3.3 如果在文件上使用电子签名,应控制其使用,以提供等同于手工签名的安全性。 4.2.3.4 受控文件应包含一个唯一的标识(如文件标题、编号、发行号、页码)。 4.2.4记录的控制 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QMS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建立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注:记录包含与批号相关的生产日期和其他一些质量记录,如偏差和调查报告。 4.2.4.1 应同其他记录一样控制电子记录(4.2.4和7.5.2.9)。 4.2.4.2电子记录应清晰、不可消除,在活动执行后直接产生(订单的执行中),记录时期,输入人员或其姓名首字母的签名。输入的更正应记录日期和签名,适当的时候应说明理由,并保留原输入仍然可读。 4.2.4.3 组织应规定批放行必须的双人复核的质量关键过程和参数。如果以电子方式执行任何一个检查,应清晰的规定。 4.2.4.4 应识别和双人复核在生产和控制过程中各质量关键阶段和参数。 4.2.4.5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对每批初始材料的记录,以提供可追溯性和识别生产数量和规定的分发数量。 4.2.4.6组织应规定批文件中这些需要验证的参数。 4.2.4.7 应验证和批准批文件。 4.2.4.8 所有生产、控制、测量、分发和调查记录应至少保留大生产日期后5年或经客户同意的日期,或组织制定的,至少在药包材有效期后一年,除非经过客户同意。 注:药包材记录应需保留到客户规定的药品货架期。 5管理者职责 5.1 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建立和实施QMS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向组织传达满足客户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建立质量方针;确保质量目标的建立;主持管理评审;确保资源的获得。 5.2 以客户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应以增强客户满意为目的,确保客户要求得到确定予以满足(见7.2.1和8.2.1) 5.2.1 客户审核 组织应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当双方达成一致时)对组织进行审核,以评审其QMS。对组织来说,关键的客户要求是指合适的设施;能胜任和经过培训的人员;用来确保产品安全的过程;避免交叉污染和始终如一的生产出符合客户标准/规范的产品的能力。 5.3 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善QMS有效性的承诺;提供制度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在组织内部得到理解和沟通;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5.4 策划 5.4.1 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见7.1a)。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相一致。 5.4.2 QMS策划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对QMS进行策划,以满足4.1条款和质量目标的要求; b.在对QMS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QMS的完整性。 5.5 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层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和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5.1.1 组织应保持各负责人当前的签名记录(4.2.4)。保持所有检查和双人复核过程、过程控制等人员签名和/或用于身份清单是被推荐的。 5.5.1.2 拥有质量关键决策职责的质量部门应有权独立于生产部门做出这些决定。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组织内的一名管理人员,无论该成员其他职责是什么,他应有一下职责和权限: a. 确保QMS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QMS的绩效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客户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同外部联络与QMS有关的事务。 5.5.3 内部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部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流程,并确保对QMS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5.3.1 适当时,GMP在此ISO和法规要求中应得到沟通,并涉及到组织的每个层面。 5.5.3.2 质量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最高管理者。 注:沟通过程的例子包括通信质量有关的政策,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结果,纠正和预防措施。 5.6 管理评审 5.6.1 通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QMS,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此评审应包括评估改进的机会和体系变更的需求,包括对质量方针和目标变更的需求。应保持记录。 5.6.2 评审输入 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 a. 审核结果; b. 顾客反馈; c. 过程绩效和产品的符合性; d. 纠正预防措施的状况; e. 以往评审的跟进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体系的变更; g. 更改建议; h. 培训效果 5.6.3 评审输出 评审输出应包括同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和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 与客户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 需要的资源。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提供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要的资源: a. 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b. 以满足客户要求的方式增强顾客满意度。 6.2 人力资源 6.2.1 通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员工应能够胜任。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组织应: a. 确定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需的能力; b. 提供培训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 c. 评价这些措施的效果; d. 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及这些活动是如何影响对质量目标达成情况的; e. 保持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 6.2.2.1 GMP培训 6.2.2.1.1 应定期地进行额外的培训,包括适用的GMP意识和所有的影响产品质量和QMS的程序和方针。如下: a.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 b.如产品污染,对最终用户/患者的潜在危害; c.规定的程序、过程或规范/标准的任何偏差对客户产品质量或最终用户的影响。 6.2.2.1.2 应特别留意对从事无菌元件或随后灭菌的元件制造的人员的培训。 6.2.2.1.3 应提供微生物和粒子污染,及此类污染对患者潜在的风险的特定的/岗位培训。 6.2.2.1.4 应在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额外的重新培训。 6.2.2.2应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使其在经过培训人员的监督下工作。当雇佣顾问进行质量事项方面的建议时。 6.2.2.3 应保持其资质和所提供服务的记录。 6.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和维护为实现符合产品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使用时,基础设施包括: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b. 过程设备(硬件、软件);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和通讯)。 6.4 工作环境 组织应确定和管理为达到符合产品要求需要的工作环境。 6.4.1 工作环境 6.4.1.1 如工作人员同药包材或工作环境的接触会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组织应建立文件化的关于健康、清洁、着装和进入人员的控制的要求。 6.4.1.2 如工作环境条件会对药包材产生不利影响,组织应规定合适的工作环境条件和建立一个对其进行有效监视和控制的体系。 6.4.1.3 适当时,应建立特别条款并形成文件,用来控制污染的或可能被污染的药包材,以避免污染其他药包材、工作环境或人员。 6.4.2 洁净区/室分级 应按ISO14644-1对洁净区/室进行分级,并按照-2、-3、-5或其他相当的标准监视/运行他们。洁净室设计、建造和启动见-2和-4.监视可按照ISO14698-1和-2实施。 6.4.3 污染的风险控制 组织应确定并控制可能导致药包材污染的风险,例如: a. 人员卫生和健康; b. 人员着装、珠宝(包括耳钉等)和化妆; c. 抽烟、进食、咀嚼、饮料和私人药物; d. 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e. 微生物的污染。 6.4.4 虫害控制:应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地并形成文件的虫害控制计划。 6.4.5 公用设备(附属设施) 6.4.5.1 应评估所有公用设备(如空气、气体、蒸汽、水)对药包材的潜在影响及任何相关风险。应保持记录(4.2.4)。评估应包括其他可能偶然的接触药包材的流体(如润滑油、冷却液、液压油等)。根据风险等级,应考虑使用食用级别的流体。 6.4.5.2 需要时,应提供适当的通风和排风系统,以最小化污染。应特别留意回风/再循环系统。 6.4.5.3 如用水直接接触药包材或是其原料或用于清洁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应确定并控制其品质。 6.5 保养活动 6.5.1 当那些保养活动存在或缺少时将影响产品质量时,组织应文件化对其的要求(如对生产过程、系统和设备)。 6.5.2 应保持此类保养记录。 6.5.3 组织应确保基础设施得到管理、操作、清洁,适当时,按照GMP要求进行保持,以避免产品污染(包括使用的粒子和微生物控制)。 6.5.4 应充分控制可能影响药包材质量的计算机系统的安装、操作、保养、修改和安全性。 6.5.5 应保持一套质量关键设备和设施的技术文件。 7 产品实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要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QMS其他过程要求相一致。 产品实现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内容: a.产品质量目标和要求; b.针对产品确认过程、文件和需求的资源; c.针对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及产品接收标准; d.为实现过程和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以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注1:对应用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注2:组织也可以将7.3条款给出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7.1.1 产品实现的策划应考虑到始终如一的生产出药包材的要求。策划也应考虑到在一定条件下所需的取样和留样。 7.1.2 组织应确保风险管理过程包含在策划和执行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内。应保持记录。 7.2 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 7.2.1 组织应确定: a.客户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客户虽没有明示,但规定用途或预期用途所必须的要求; c.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 d.组织认为有必要的其他额外要求。 7.2.1.1 应确定和文件化产品有关的要求,包括变更需要通知。 7.2.1.2 应确定和文件化顾客要求以避免非授权使用废弃的药包材(包括样品、印刷媒体、标签)。 7.2.2 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应在组织承诺提供客户产品前执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的变更),并确保: a.产品要求已得到确定; b.不同于以往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得到解决; c.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应保持评审结果及评审后的行为的记录。 当客户没有提供文件化的要求时,组织应在接受前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当客户要求变更时,组织应确保相关的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晓此变更。 注:在一些情况下,如网络销售,对每个订单进行一次正式的评审是不切实际的。可以用对收集相关的产品目录或产品广告材料进行评审的方式作为替代。 7.2.3 顾客沟通 组织应确定并执行在以下方面同客户沟通的有效安排: a.产品信息; b.问询、合同和订单处理、包括修改; c.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7.2.3.1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一个文件反馈系统,为潜在的和实际的质量问题提供早期预警,并便于客户投入到CAPA系统中。 7.2.3.2 当顾客要求时,组织应在需要书面确认的变更批准前通知客户并同其达成一致。建议应及时沟通变更和所引入的双方协商的变更过程。 推荐在组织和客户间有一个包含对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的技术的/质量保证协议的文件。 7.3 设计和开发 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控制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再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 b. 适用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管理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确保有效沟通和明确分配职责。 设计和开发进展过程中,适当时应更新策划输出。 7.3.1.1 组织应实施关于设计和开发的文件化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风险评估、GMP决定和任何潜在的对顾客和最终患者的影响。 应在组织和顾客间就设计和风险评估的职责达成一致。 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应确保在最终在最终确定的产品规范/标准形成前验证设计和开发的输出是适当的。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输入应包括: a.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适用时,以往类似的设计信息; d.设计和开发必需的其他要求。 应评审输入的充分性。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以依据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进行,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要求; b.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c.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标准; d.规定产品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征。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当的阶段,应按照策划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评审设计和开发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参与评审者应包括与被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代表。应保持评审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应按照策划安排执行确认,确保最终产品有能力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的要求,只要可行,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应保持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应按照策划安排执行确认,确保最终产品有能力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的要求,只要可行,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应保持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更改,并保持记录。适当时应评审、验证和确认变更,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应评审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应保持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3.7.1 通告/通知 如组织直接向监管当局提供一个及时文件/主文件时,应通知客户任何影响提供的数据的变更。 7.3.7.2 设计变更 当执行变更时,应对受影响的确认和文件进行评审和修改,适当时,应对人员进行再培训。 注1:设计和开发输出可包括记录(规范、生产程序、工程图纸、工程和研究日志),和其他适当的记录。 注2:机密的科学和技术信息可以以文档的方式直接提供给监管当局,如技术文件和/或主文件。 7.4 采购 7.4.1 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应商和采购的产品的所采购控制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成品的影响。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建立选择的标准、评价和再评价机制。应保持评价结果及产生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4.1.1 组织应批准如下供方: a.原料; b.质量关键过程助剂; c.洁净室内使用的包装材料。 7.4.1.2 组织应在外包任何生产过程前通知客户。 7.4.1.3 应按照所设计的风险程度控制所有影响产品质量的外包服务,包括原始来源、实验室毒物、灭菌、校准服务和质量服务、保养、清洁、运输、害虫控制和废弃物承包商。 7.4.1.4 应把提供建议的顾问看做供应商。 7.4.1.5 质量关键材料和服务应由质量部门或其指定的人员批准。 7.4.1.6 组织应评价和记录执行质量关键活动的实验室的能力。组织应仅使用合格的实验室。 7.4.1.7 如外包灭菌过程,组织应确保此过程符合7.5.1和7.5.2的要求。 7.4.1.8 应按照变更控制实施质量关键原料来源的变更即更换供方。 7.4.2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描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应包括: a.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人员资质的要求; c. QMS的要求。 组织应确保在同供应商沟通前应有组后的指定的采购要求。 7.4.2.1 根据7.5.3中给出的可追溯的要求,组织应保留采购信息,例如 文件和记录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建立和执行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当组织或其客户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采用的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进行规定。 7.4.3.1 在放行使用前,应对来料进行检疫。 注:在例外情况下,可以使用测试中的材料,但应当在适当的地方提供自动防止故障的装置,知道这些材料的状态得到确认前避免放行包药材。 7.4.3.2 应保持记录(4.2.4) 7.4.3.3 应按照取样方法要求实施取样活动,所使用的方法、程序、设施和设备应以避免污染的方式设计。 7.5 产品和服务提供 7.5.1 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在可控的条件下策划和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如下: a.获得产品特征描述的信息; b.必要时,获得操作指导书; c.使用合适的设备; d.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仪器; e.执行监视和测量; f.实施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 g.考虑所涉及的制造过程的日期定义。 h.为避免差错,应特别注意标记、贴标和包装操作。 i.一个定义过程偏差管理的文件化的程序。应调查质量关键偏差,并记录结果。 7.5.1.1 产品洁净度和污染控制 7.5.1.1.1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对药包材文件化的要求和程序,以避免对设备或产品的污染。任何材料或过程助剂的潜在风险可能会对患者安全带来风险,应对评价如TSE(传染性海绵脑病)。 7.5.1.1.2 所有在洁净区域或控制区域的生产过程,包含环境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和包装应遵从规定的区域条件和操作标准。洁净室应有气锁装置。 7.5.1.1.3 在控制的环境条件下的生产过程应在组织和客户间达成一致。 7.5.1.1.4组织也应建立文件化的清洁要求,当 a.药包材由组织在灭菌前和或使用前清洁; b.以无菌方式提供的药包材和其清洁度对使用有显著作用的; c.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被移除的过程试剂。 7.5.1.1.5 应识别储存容器和他们伴随的歧管、灌装和卸载管线。 7.5.1.1.6 在卸载大容量容器前应特别注意如身份、安全、清洁度等的控制。 7.5.1.1.7 应建立药包材生产设备的清洁程序。应保持关键设备的清洁记录。 7.5.1.1.8 应对生产设备/区域的容量和清洁状态进行识别。 7.5.1.1.9 一些材料的制造过程中会加入返工料,如玻璃、铝、纸、热塑性塑料。应同客户就返工参数达成一致。 7.5.1.1.10 除非客户同意,热塑性塑料可再研磨并再使用到药包材中。 7.5.1.1.11 在批与批之间进行清场检查,已移除所有下批生产没有要求的物料和文件。应记录此活动。 7.5.1.2 变更控制 7.5.1.2.1 组织应执行一个有效的过程并高效的控制变更,确保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和满足相关方的需要和期望。 7.5.1.2.2 应识别、记录、评价、审核和控制变更,以了解对其他过程所造成的影响。 7.5.1.2.3 应确定变更起始审核好批准的职责和批准的职责,以维持控制。 7.5.1.3 对于无菌药包材的特殊要求 组织应保持每一个灭菌批的灭菌过程记录。记录应能追溯到每个灭菌批。 7.5.2 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进行验证,使问题在产品使用后或服务交付后才显现时,组织以逆光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应确认证明这些过程能达到策划的结果。适当时,组织应对这些过程建立如下安排: a.用来审核和批准这些过程所规定的标准; b.设备和人员资质的鉴定; c.特定方法和程序的使用; d.记录的要求;e.再确认。 7.5.2.1 组织应识别关键质量过程,即影响药包材的过程。对任何其结果不能后续的监视和测量证实的过程都应该控制,并以确认和文件化的方式证明。 7.5.2.2 应用风险评估确定关键质量过程,并确定所需要的确认工作的程度,以证明对这些过程的控制。风险分析应与产品质量特征有关。 7.5.2.3 应按照风险评估文件对制造药包材的技术系统,如设备产线、结构的生产元件等进行验证和/或确认。 7.5.2.4 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设施设备和过程的重大变更发生时应进行验证和/或确认。 注:确认过程的变更控制是组织变更控制方针的一部分。 7.5.2.5 适当时,对个别产品确认应按同客户所达成的协议实施。 7.5.2.6 应记录确认结果。并保持在设备和过程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和退役后两年,或同客户达成一致的时间内的确认记录。 7.5.2.7 关键质量过程所用的软件,功能测试,验证其追溯性,应保留足够传输准确性和保持数据,并在适当的条件下。应检查系统,如输入正确和不正确的数据,以检查可追溯性、传输准确度和数据或记录的保持。 7.5.2.8 应检查并记录 7.5.2.9 应安全的保存电子记录,避免丢失和意外损坏,并以可以再现的方式保存。不能实现,应保存到硬件退役两年后或与客户协商一致的期限。 注:更进一步的关于数据安全、管理和软件确认的细节,请见IEC 60601-1-1-4,the GAMPGuide and CFR 21 PART 11. 7.5.2.10如外包任何关键质量过程,组织应确保过程符合此ISO的要求。 如有无菌要求,组织应建立文件化的关于灭菌过程的程序,并在初始使用前对其进行确认。应保持此记录。请见ISO11135 or ISO 11137 7.5.2.11 如有无菌要求,组织应使药包材按照一个验证过的灭菌过程进行灭菌,并记录所有的灭菌参数。如外包此过程,组织应确保过程符合此ISO的要求。请见ISO14937:2000.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组织应识别产品状态关于监视和测量方面的要求,在有可追溯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和记录产品唯一性标识。 注:在一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标示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5.3.1组织应建立和保持一个追溯所有产品从原材料到产品实现的系统,并依据风险评估规定要实施追溯的程度和要求。 7.5.3.2 应以一个独一无二的批或身份证明来识别批记录。 7.5.3.3 应按照制造操作的先后顺序保持关键质量设备的使用记录,包括清洁和保养活动的记录。应文件化保养活动并可追溯到特定的制造操作的工序或设备。 7.5.3.4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确保退回组织的药包材始终得到识别和同正常生产加以区别,如特别要求的返工。 7.5.4 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的或正被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是别、验证和维护供其使用的或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如任何顾客财产丢失、损坏或者其他的不适合使用的情况发生时,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 注:顾客财产包括只是产权。 7.5.5 产品防护 组织应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或其提供防护,以保持产品的符合性。应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产品。防护也应用到产品的组成部分。 7.5.5.1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一个系统,用来控制将要到期的产品或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产品。应控制并记录此特殊储存条件。应证明货架期的合理性。 7.5.5.2 产品被清晰识别、隔离、和安全的储存,并免于外来物质的侵害或污染。用于生产和容纳产品的包材应清洁、适宜。应有适当的文件随同产品一起交付。文件交付应以逐批的形式进行,即每批产品都应有如产品报告之类的文件证明信息随产品一同交付。 7.5.5.3 如重复使用包装容器,应撕去或破坏原有的标签。应按照一个文件化的程序确认容器的清洁度或证实其清洁。 7.5.5.4 如要求,影子啊标签上写明并遵守任何特殊的运输或储存条件。 7.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所要采取的监视和测量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组织应建立确保监视和测量能被执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要求一致的方式实施。为确保有效的结果,测量设备应具备: a. 依据可好、追溯到国际或国家测量标准的测量标准周期性或在使用前校准或检定,如果没有合适的标准可用,应记录所使用的依据 b.需要时调整或再调整。 c.标识,使已校验的状态得到确定; d.防止造成测量结果无效的调整发生; e.使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免受损坏和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评价并记录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组织应对受影响的设备和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应保持校准和检定结果的记录。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与其应有的能力。此确认活动应在使用前进行,并在需要时进行再确认。 7.6.1 应规律的记录对自动化设备的挑战性测试,以证实其持续的功能性,如100%影响检查系统和条码阅读器。 7.6.2当客户代表要求时,应使与客户产品有关的生产和控制数据有用,用来证实生产过程、在线和最终控制和测试设备功能可以胜任。 7.6.3应校准用来确定接受关键质量原材料、中间品/在线品或成品的测试设备,并对其执行的测试进行额外确认。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通则 组织应策划并执行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所需的过程: a.证明产品符合性; b.确保QMS符合性 c.持续改进QMS的有效性。 应包括关于所采用的方法及其应用的程度的确定,包括统计技术在内。 8.2 监视和测量 8.2.1 顾客满意 作为QMS绩效测量的一方面。组织应监视客户关于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受方面的信息。应规定获得和使用这类信息的方法。 8.2.2 内审 组织应按期执行内审,以确定QMS是否: a.符合策划的安排、此ISO标准和QMS要求; b.是否有效的执行和保持。 应策划一个审核方案,需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应规定审核标准、范围、频率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过程应确保客观公正。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本职工作。 应在一个文件化的程序中审核策划、实施、结果报告及记录保持的职责和要求。 被审核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后续措施包括对所采取行动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 注:详见ISO 10011-1,ISO 10011-2 和ISO 10011-3.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应用适当的方法监视,并在适当的地方,测量QMS的过程。这些方法应证明过程满足策划结果的能力。适当时,当策划的结果未达到时,应采取改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符合性。 8.2.3.1 质量部门应确保质量关键偏差得到调查、解决并文件记录。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监视和测量产品特征,在策划的安排没有得到满意的完成前不应开始产品释放和服务交付,除非有关部门另有批准除外,适当时,可以是客户。 8.2.4.1 OOS结果调查 应按照一个文件化的程序对任何OOS结果实施调查,并记录调查结果。 8.2.4.2 来料检验和测试 应建立和保持所有要使用的材料的要求。应检验或验证满足规定要求。 8.2.4.3 过程控制 8.2.4.3.1 组织应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文件要求检验和试验/测试产品。 8.2.4.3.2 应规定取样程序,确保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如将样品转移到同生产区域分开的地点测试,应不归还此样品。 8.2.4.3.3 在设备故障后或非预期的干扰导致生产中断时,应执行额外的在线控制活动。 8.2.4.4 成品检验/检查 如要求成品检验,应在产品放行前完成。 注:成品检验可不包括所有的规格参数。 8.2.4.5 留样 应按照组织和/或顾客的要求留样 8.2.4.6 批放行 以批放行为目的,对批文件进行的审核。 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避免非预期使用和交付。应在一个文件化的程序中确定控制和有关的处理不符合产品的职责和权限。组织应以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处理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已检测到的不合格 B 有关人员批准其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适用时,由客户提出 C 采取措施排除其原预期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符合的特性和任何随后采取的行动记录,包括所采取的让步的记录。 当不合格产品得到纠正,应进行在验证以证明符合要求。 当产品在交付或使用后被检测出不符合,组织应采取与不符合所产生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程度相当的措施。 8.3.1 应以待验方式等待不合格物料或产品的纠正或其他措施的决定。如果考虑通过在加工或修复的方式,应对在加工对产品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风险评估并记录。 8.3.2 在加工和再处理应按照文件化的程序执行。在加工应征得客户同意。 8.3.3 假如药包材实在洁净条件下生产的,在加工应在相同条件下进行。 8.3.4 任何放行不合格品的建议应通过备有文件证明的让步接收方式实施,并经过客户认可。 8.3.5 对拒收的药包材应按照文件化的程序进行处置或销毁。 8.4 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证明QMS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评价实施持续改进QMS有效性的可能性。数据应包括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和其他相关的来源。数据分析应提供以下方面有关的信息 A 客户满意度 B 产品符合性 C过程和产品的特征和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供方 8.4.1 组织应建立和维护文件化的程序(包括对数据分析的要求),确定存在的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或其他质量问题。 8.5 改进 8.5.1 持续改进 组织应通过使用质量方针、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其QMS有效性。 8.5.1.1 作为持续改进的一部分而提出的变更应应从属于风险管理。 8.5.2 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发生的原因,阻止不合格在发生。纠正预防应同不合格所产生的影响程度相适应。应建立一个文件化的程序来确定以下要求 A 审核不合格(包括客户抱怨)
B 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 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需要采取的措施 D 确实和执行需要的行动 E 记录采取的措施的结果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8.5.2.1 组织应以及时调查所有的客户投诉并沟通确定所有针对生产和生产相关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应尽快实施并确定时间表。应保持调查记录。 8.5.2.2 客户投诉没有随后的纠正和/或预防措施时应说明理由并记录。 8.5.3 预防措施 组织应确定消除潜在不合格原因的措施,避免不合格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应建立一个文件化的程序来确定如下要求 A 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 评价预防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 确定和实事需要的措施 D 记录所采取的措施的结果 E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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