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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不良反应】为尚不明确的,并且从未收集到不良反应的产品,如何修订说明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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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 19: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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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
第七十五条  持有人应当加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加强对安全性风险的监测、评价和分析,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及时对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进行完善。
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



中药【不良反应】为尚不明确的,并且从未收集到不良反应的产品,如何修订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项呢?

如有大神路过看到了恳请搭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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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9: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品种,是古方演变而来,才5味药材,其中4味是药食同源的,一味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平和得很,真没见有不良反应反馈啊,未收集到有不良反应报告,搜索各数据库,从古至今均未见到有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和注意事项,都可以根据产品配方、功效等来撰写,就是不良反应没法凭空而来,难道要让企业自己杜撰不良反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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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2024-1-11 20: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写:从古至今均未见到有不良反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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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  发表于 2024-1-12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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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1-12 07: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实填报,如暂未收集到,不要填报“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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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  发表于 2024-1-1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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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4-1-12 07: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 发表于 2024-1-11 19:17
我们的品种,是古方演变而来,才5味药材,其中4味是药食同源的,一味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平和得很,真没见有 ...

挺好的

申报 食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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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2 07: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走保健食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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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2 08: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说明书撰写指南》-不良反应的撰写
撰写注意事项
(6)阴性发现
如果在设计和效力足够的试验中,确实证明没有反应,可报告阴性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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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  发表于 2024-1-12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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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2 08: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说明书撰写指南》:不良反应包括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以及其他重要功能指标的变化。药物不良反应并不包括用药期间观察到的所有不良事件,而是仅仅包括不良事件中与药物有某些因果关系依据的事件。不良反应项目既包括处方药物的不良反应,也包括相同药理活性和化学相关类别的药物出现的不良反应(如果合适)。该项目应分别列出临床试验确定的不良反应和根据药物上市后自发报告确定的不良反应。

撰写格式
根据上述原则收集到的不良反应资料,在【不良反应】项目中按照最重要的不良反应、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和自发报告不良反应的先后次序描述。三部分可采用的具体描述方式分别如下:

(1)最重要的不良反应
在【不良反应】项目,应首先列出所有严重的反应和说明书其他项目较详细描述的其他重要不良反应,并与说明书这些项目相互呼应,特别是“警示语”或【注意事项】。其次列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以及在临床试验期间,导致停药或其他临床干预发生率较大的不良反应。

(2)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确认的不良反应是【不良反应】项目的主要内容。临床不良反应项目应包括某发生率或超过该发生率的所有反应的常见不良反应表、单独的低于该发生率的不常见不良反应表以及对临床有重要影响的不良反应的性质、发生率、严重性、持续时间、剂量-效应和人口统计学特点的其他详细资料。同时,除非对照组数据不明确或描述对照组的发生率可能造成误导,通常应描述药物和所有对照组(阳性或安慰剂对照)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如果不能明确比较发生率,应将不良反应列入适合该药安全性数据库的特定发生频率范围的组内,或者如果发生率范围不能确定,应叙述确定性的不良反应。除不良反应表(包括常见和不常见不良反应表)之外,该项应列出用某种药物和同样药理学活性和化学上相关类别药物出现的不良反应表。

表中不良反应可按照人体系统、反应严重性或发生率递减次序,或综合这些因素分类。在同一类中,不良反应应以发生率递减次序列出。如果发生率资料不明确,则应按照严重性递减次序列出。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以分数或百分率表达,不良反应频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0%)、常见(1%-10%)、偶见(0.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未知(频率无法根据可用数据进行估算)。

表格之前应有资料来源的说明(例如,临床试验、暴露总数、暴露的程度和性质)。

不良反应表的注释。对于临床密切相关的不良反应,其常见和不常见不良反应表,必须附加有关不良反应性质、发生率、严重性、剂量-效应和人口统计学特点的其他详细资料。各项资料及其要求包括关于性质、发生率和严重性的资料;剂量-效应资料;人口统计学亚群和其他亚群;多项不良反应;药物组分。

(3)自发报告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部分必须列出确认的国内外自发报告不良反应表。该表必须与临床试验确认的不良反应表分开,并且还要位于对不良反应做必要说明的资料之后。同时,应在描述自发报告不良反应之前说明,不良反应已在药品获得批准后使用期间被确认。由于这些反应来自数量不定人群的自发报告,不可能准确判断其发生率或确定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

撰写注意事项
(1)资料汇总
如果研究设计、研究人群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没有明显的研究间的差异,可以全部合并多项研究的安全性数据,这样可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的精确度。

(2)判断不良反应
不良事件限于与药物使用有一定因果关系依据的不良事件。下列因素可作为考虑依据:①报告频率;②药物不良事件发生率是否超过安慰剂;③剂量-效应的程度;④不良事件同药物药理学一致的程度;⑤事件时间与药物暴露时间的关系;⑥有激发与没有激发的情况;⑦是否了解相关药物所致的不良事件。

(3)不良反应的排序
在列表内,不良反应要以人体系统、严重性、发生率递减次序或这些因素的组合分类。在一类中,不良反应要按发生率递减次序列出。如果不能准确确定发生率,不良反应要按严重性递减次序列出。

(4)罕见严重不良反应
如果严重不良事件(如肝衰竭、粒细胞缺乏、横纹肌溶解、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肠套叠)是无药物治疗情况下罕见的,即使发生率很低,也认为与药物有因果关系。因此,除非明确排除因果关系,即使仅有1、2例报告,也一般列入不良反应。

(5)亚群发生率
特有反应(如月经不规则)应以适当的分母确定,并应在脚注中显示分母。如果仅收集一个患者亚群或研究亚群所特有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例如,对实验室检验的不良影响),应在脚注中注释其实际情况。

(6)阴性发现
如果在设计和效力足够的试验中,确实证明没有反应,可报告阴性发现。

(7)显著性检验
其结果应省略,除非他们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并有充分设计和高效力研究中事先的假设为依据。

(8)更新
应至少每年评价一次不良反应内容,以保证其资料最新。资料来源包括批准上市后流行病学研究、与安全性相关的补充资料和上市后不良事件的其他分析资料(文献或自发报告病例)。说明书应与新近从对照试验或自发报告获得的资料以及相关药物类别说明书的进展保持一致。当有与【不良反应】部分不一致的可靠的新的不良反应资料时,应删除或给予适当地修改。当新资料可能使说明书变得不准确、错误和令人误解时。申请人必须更新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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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发表于 2024-1-12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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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2 11: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审评费1个10万,有多少个,N*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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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1: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解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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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1: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之水 发表于 2024-1-12 11:30
审评费1个10万,有多少个,N*10万。

这个是没办法的,必须按要求修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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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1: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小兔 发表于 2024-1-12 07:59
不能走保健食品吗?

已经持有药品批文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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