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陈宇良
收起左侧

[生产/检验违法违规] 欣赏一下,所谓的专业的公司专业的验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09: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09: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人牛人牛牛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2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28: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25 09: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面的都是严重问题,相当严重的问题,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3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38: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5 09: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可以去回顾一下深圳机器人事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25 09: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宇良 发表于 2024-1-25 09:26
你知道吗,官商都不会蠢到告我的,因为我手上有铁证,上法庭讲究证据,我有,他们没有,出丑的是他们,不 ...

自求多福就好啦,直接到药监举报就好,没必要在网络上公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09: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NMPA也有举报途径的兄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43: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44: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09: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问题3“看了一遍,不懂灭菌过程,所以很多内容看不懂,但是关键信息的解释很到位,大致了解了事情的过程
文中提到的事情是在2015年,这都快10年了
生活工作的圈子曾在B公司周边5km,这事当年也没听说过,而且他们家产品一直都卖的不错,而且在当地口碑也不差
不得不说,危机应对的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5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56: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5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0: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瓜群众已上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0: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佬,你的名字终将响彻整个医药行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0: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10:05: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4 13:1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