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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医疗器械需要每批都进行无菌检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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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3 0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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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he_Script 于 2024-4-3 09:55 编辑

对于无菌医疗器械,灭完菌后是否需要每灭菌批进行无菌检查?
一、相关法规:
1. 《中国药典》四部1101 无菌检查法
  表 1 批出厂产品及生物制品的原液和半成品最少检验数量

医疗器械≤100
100<N500
>500
10%或4件(取较多者)
10件
2%或20件(取较少者)
2. GB/T 14233.2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
3.7.1 供试品数量
同一批号3个~11个供试品
3. GB 18279—2023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环氧乙烷 医疗器械
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11 产品的灭菌放行
11.1 特定灭菌装载灭菌过程合格的准则应形成文件这些准则应包括:
a) 确定常规处理的过程记录数据符合灭菌过程规范要求;
b)确定全部生物指示物的测试无微生物生长(若采用)
4.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第一册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九章的质量控制是狭义的概念,因为未包括市场调研、设计开发和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质量控制的要求,主要涉及了相当于YY 0287(ISO13485)中的“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内容,即发生在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的内容,而质量控制不仅仅是指质量检验,质量检验也不是质量控制的唯一手段。如环氧乙烷灭菌医疗器械对无菌的控制,有的是在产品上做无菌检验,最常用的是通过对灭菌过程确认后用生物指示物放行,以及参数放行。过程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把关相结合,是控制医疗器械质量的双重手段。
二、讨论
根据药典和14233.2的要求,似乎指向每批(药典的要求甚至是每亚批)都需进行无菌检查,并且每批抽检的数量需多个。由于无菌检查是破坏性的,对于低值耗材而言,上述要求相对比较容易满足,反观对于高值耗材(通常每批数量也较小)满足上述要求比较困难。
根据GB 18279-2023和 审核查验中心官方的GMP检查指南,都指向可以参数检查+生物指示物(BI)的形式进行产品放行,而并非一定要进行无菌检查。
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区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如上海接受生物指示物放行,而江苏则要求每灭菌批进行无菌检查。
所以想和大家讨论下无菌放行的方式,究竟哪种更合理?也可分享下具体的实操经验(格式:区域+产品类型(高值/低值)+放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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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4-4-3 10: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以GMP作为要求。你列举的除了药典外,都是指南和推标!不具有强制性。
BI放行其实是默认了的。不来查你。但是其实是不合规的,必须要每批无菌检查通过后才行。至于抽样量,看你技术要求怎么写了。可药典,可1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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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3 10: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个山头就唱哪个山头的歌县官不如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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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3 11: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抽样量可参考GB/T 2828.1,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可以少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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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3 11: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量可以参考GB/T2828.1,选择对企业友好的抽样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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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7 08: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当时注册时是怎么要求的,如果产品注册时说无菌是参数放行你平时就可以用参数放行。有一次听一个老师讲课时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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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4-7 08: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uknqqnuq1 于 2024-4-7 08:58 编辑

高值耗材,曾经讨论过 ,用同类试样(合理简化了某些高值工艺过程)作为测试样品,这样比单纯BI好接受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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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7 16: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灭菌批均需做无菌检测
取样数量及取样点位按照灭菌验证输出
BI放行或参数放行,国内尚未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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