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67|回复: 11
收起左侧

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数据截止汇总期填写错误,无法修改,能删除重新填写提交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12 17: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医疗器械杜宗帅 于 2024-8-12 17:33 编辑

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定期风险评价报1、数据截止汇总期填写错误,无法修改,能删除重新填写提交吗?5、文献资料研究中,缺少同类产品的召回等信息。这个是在国家局或者省局网站找到同类产品的召回信息附加上去就行了吗。
恳求各位高人帮忙。非常感谢。 不良事件系统截图.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12 17: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期风险评价报告上报的界面内是可以选择报告状态是未提交、审核未通过的记录进行修改的,你再试一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8-13 08: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会审核不通过,退回来,就可以重新修改上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13 09: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会给你退回来,修改一下再交就行了,我去年那个也被退回来了,重新改好了交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8-13 13: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退回来就可以重新修改了,
如果审核通过,你就下一年度修改过来,培训的时候老师有说过处理措施。下一年度改回原来的日期,将时间周期纳入正轨即可。例如2023-01-31~2024-01-30,你第一个周期原来是这样的,但你在2024-02-05才收集完,写了这个日期,那你在2025年,可以写回2024-02-06~2025-01-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13 16: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下午我也要写,看了一下培训的笔记,补充一下哈。同类产品召回,1.NMPA查有没有同类产品;2.文献从知网或万方查,用关键字搜索;3.召回信息写最近一年内的就行,第一次风险评估写前3到5年的召回信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15 14: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kekeqi314 发表于 2024-8-12 17:54
定期风险评价报告上报的界面内是可以选择报告状态是未提交、审核未通过的记录进行修改的,你再试一下吧。

很感谢您的帮忙。因为一次提交了连续的三期,日期都错了,系统只允许修改最后的那一期,前两期无法修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15 14: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夕rxv 发表于 2024-8-13 16:28
今天下午我也要写,看了一下培训的笔记,补充一下哈。同类产品召回,1.NMPA查有没有同类产品;2.文献从知网 ...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我可以把剩下的修改完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15 14: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winchetan 发表于 2024-8-13 13:40
一般退回来就可以重新修改了,
如果审核通过,你就下一年度修改过来,培训的时候老师有说过处理措施。下一 ...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因为一次提交了连续的三期,日期都错了,审核都没通过,系统只允许修改最后的那一期,前两期无法修改。看看能不能删除了重新填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15 14: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夕rxv 发表于 2024-8-13 09:18
他会给你退回来,修改一下再交就行了,我去年那个也被退回来了,重新改好了交的

非常感谢您的热心帮助,因为一次提交了连续的三期,日期都错了,审核未通过。系统只允许修改最后的那一期,前两期无法修改。问问能不能删除重新填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15 14: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kekeqi314 发表于 2024-8-12 17:54
定期风险评价报告上报的界面内是可以选择报告状态是未提交、审核未通过的记录进行修改的,你再试一下吧。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因为一次提交了连续的三期,日期都错了,审核未通过。系统只允许修改最后的那一期,前两期无法修改。问问能不能删除重新填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22 13: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等退回再修改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30 12:3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