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39|回复: 7
收起左侧

[原料药] 分析方法验证-线性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9-6 09: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在进行杂质分析方法验证的线性验证时,标准规定的最大浓度是否应在线性的浓度范围内。如果不包含的话,做线性的意义何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9-6 09: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线性需要包含最大浓度,定量限-浓度的120%/150%/200%

点评

比如杂质标准是不得过140ug/ml, 1.如果检测限及定量限使用公司3.3δ/S、10δ/S进行计算(δ为空白信号响应值标准偏差,S为标准曲线的斜率),应该先做线性。 2.如果先确认检测限及定量限,再按浓度的120%/150%/20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9-6 10: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6 09: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包含标准规定的最大浓度,通常是按照定量限浓度,标准浓度的50%,80%,100%,120%,150%来设置线性浓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9-6 10: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seo_0401 发表于 2024-9-6 09:39
线性需要包含最大浓度,定量限-浓度的120%/150%/200%

比如杂质标准是不得过140ug/ml,
1.如果检测限及定量限使用公司3.3δ/S、10δ/S进行计算(δ为空白信号响应值标准偏差,S为标准曲线的斜率),应该先做线性。
2.如果先确认检测限及定量限,再按浓度的120%/150%/200%,进行线性的验证。
如果测得定量限0.11ug/ml,200%就是0.22ug/ml。这样的话140ug/ml就落在线性范围外了。验证是不是不对

点评

这个120%、150%和200%是限度的,是针对140μg/ml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9-6 10: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9-6 10: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检测浓度和标准规定的最大限度都需要包含吧,不然线性就没啥意义,可以去看药典9101里面线性相关描述

点评

好的,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9-6 10: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9-6 10: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156067 发表于 2024-9-6 10:01
实际检测浓度和标准规定的最大限度都需要包含吧,不然线性就没啥意义,可以去看药典9101里面线性相关描述

好的,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9-6 10: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快乐 发表于 2024-9-6 10:00
比如杂质标准是不得过140ug/ml,
1.如果检测限及定量限使用公司3.3δ/S、10δ/S进行计算(δ为空白信号 ...

这个120%、150%和200%是限度的,是针对140μg/ml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6 10: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定量限再到140的1.2、1.5、2.0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4 03:5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