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43|回复: 1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新版医保药品形审结束→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4-9-14 20: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自:国家医保局 编辑:水晶
9月1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专家评审结果的公告。评审工作已结束。
对于确认参加谈判及确认参加竞价的药品,请相关企业2024年9月28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
9月19日下午在北京召开拟谈判/竞价企业现场沟通会。
1.png
按照《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我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评审。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各相关申报企业可自行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以下简称申报模块)查询评审结果。  

二、专家评审结果为“拟简易续约”“拟重新谈判续约”“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的药品,请相关企业在“申报模块”下载对应的“确认函模板”,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9月18日12:00前上传至“申报模块”,并于当日将原件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寄出邮戳为准)。请同步下载对应的“资质材料”模板,并按要求报送。  

三、对于确认参加谈判(含“谈判续约”和“谈判新增”)及确认参加竞价的药品,请相关企业在“申报模块”下载对应的“报送材料模板”,并按要求填写、提交。企业要确保所提交的数据和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并于2024年9月28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第一册材料同时提供Word及PDF版)各1份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寄出邮戳为准)。  专家评审确定的谈判/竞价参照药品、谈判主规格和医保支付范围等内容请在“谈判/竞价信息”栏点击“详情”查看。  
四、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的目录外药品,表明该药品被纳入了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范围,获得了谈判/竞价资格,不代表已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五、我局拟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在北京召开拟谈判/竞价企业现场沟通会(具体要求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企业预留时间。  六、为确保目录调整后续阶段顺利进行,在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发布前,各申报企业请勿擅自对外发布本次调整的任何信息。  联系电话:010-89061448/1449(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8日,工作日9:00-17:00)  电子邮件:GJYBML@nhsa.gov.cn(邮件命名为“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公司名称”)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邮编:10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9-16 07: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0 02:1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