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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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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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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神,注册人制度委托生产需要进行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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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不留样,只跟产品本身有关,和怎么生产是没有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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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是否需要进行留样是一个涉及产品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的重要问题。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指南的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进行留样。这一要求是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压实注册人和备案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在实际执行中,留样制度不仅适用于实际生产企业,也适用于仅委托生产的注册人或备案人。这意味着,即使是委托生产的模式,注册人也需在其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留样。这种做法有助于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查验每批次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注册人制度下的委托生产确实需要进行留样,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这一做法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并体现了对产品质量管理的严格监督。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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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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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留样目的和产品特性经过评审,做出是否需要留样如何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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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heisejialun 发表于 2025-1-13 19:44
根据留样目的和产品特性经过评审,做出是否需要留样如何留样的规定。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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