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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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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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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医疗器械监管体系中,《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适用范围和豁免内容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两者的详细对比:

1. 《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含义
  • 临床评价豁免:列入该目录的医疗器械,可 免于提交临床评价资料(即无需提供临床试验数据或同品种对比数据),直接通过非临床研究(如实验室测试、台架试验等)证明安全有效性。
  • 法规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二十四条;
    •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修订)。

适用条件
  • 低风险产品:多为Ⅰ类或部分Ⅱ类器械,技术成熟、风险明确(如外科用非吸收性缝合线、普通手术器械)。
  • 已有明确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无新增风险。
豁免内容
  • 无需提交:
    • 临床试验报告;
    • 同品种器械对比数据。
  • 仍需提交:
    • 产品技术要求;
    • 非临床研究资料(如生物相容性、电气安全测试)。


2.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含义
  • 临床试验豁免:列入该目录的医疗器械,可 免于开展临床试验,但仍需通过 同品种临床评价(如对比已上市同类产品的文献数据)证明安全有效性。
  • 法规依据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总局令第47号)第三十六条;
    • 《免于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NMPA动态更新)。

适用条件
  • 中低风险产品:多为Ⅱ类或部分Ⅲ类器械,已有同类产品上市且风险可控(如电子血压计、超声耦合剂)。
  • 技术成熟:产品与已上市器械在技术特性、适应症上无实质性差异。
豁免内容
  • 无需开展:
    • 新的临床试验。
  • 仍需提交:
    • 同品种器械的临床数据(如公开文献、不良事件记录);
    • 差异性分析(若存在差异,需证明不影响安全性)。


3. 核心区别总结对比项《免于临床评价目录》《免于临床试验目录》
豁免内容免临床评价(无需任何临床数据)免临床试验(仍需同品种评价)
适用风险等级Ⅰ类为主,少量Ⅱ类Ⅱ类、部分Ⅲ类
替代证据要求非临床测试(如物理化学性能)同品种器械的现有临床数据
典型产品举例手术刀、压舌板血糖仪、无菌导尿管
4. 常见误解澄清
  • 误区1:“免临床评价=免临床试验”。
    • 事实:免临床评价的豁免范围更广(完全无需临床数据),而免临床试验仍需提供同品种数据。
  • 误区2:列入目录即可自动豁免。
    • 事实:需完全符合目录中列出的 产品描述、适应症、技术条件,任何差异均可能导致无法豁免。


5. 操作建议
  • 查询目录
    • 通过国家药监局(NMPA)官网检索最新版目录,确认产品是否列入。
  • 匹配条件
    • 核对产品技术特性、预期用途与目录要求是否完全一致。
  • 资料准备
    • 免临床评价:聚焦非临床研究;
    • 免临床试验:收集同品种文献或数据。


总结
  • 免临床评价:彻底跳过临床环节,依赖非临床证据。
  • 免临床试验:简化临床环节,依赖已有数据。
    企业需严格对照目录要求,避免因理解错误导致注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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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AI生成的吧,这也太水了。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在新注册管理办法生效后就彻底停止使用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直接代替了。
原注册资料中写临床章节使用《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
改版后的注册资料编写在3.8其他资料中,这时候是使用《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不用临床评价了,所以写在3.8,而不是第4章。

补充内容 (2025-4-9 08:45):
两个书名号内的东西写错了,晚上没有注意看,后面那个应该是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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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warsong 发表于 2025-4-8 21:26
AI生成的吧,这也太水了。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在新注册管理办法生效后就彻底停止使用了,《 ...

水吗?AI是薪资(新智)生产力啊!呵呵。主要是自己学习看看,若有不对,欢迎拍砖。

点评

你自己就不要发帖子,发帖子还发错,被人指出来还嘴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 天前
ai实际上目前只是一个大号的百度,比百度多一个功能,就是把需要搜索的内容,统计分析后呈现出来的,基础数据还是来源于网络上大量的数据,并不是AI自己知道的,ai如果脱离了网络,什么都不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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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3983032162 发表于 2025-4-8 22:22
水吗?AI是薪资(新智)生产力啊!呵呵。主要是自己学习看看,若有不对,欢迎拍砖。

ai实际上目前只是一个大号的百度,比百度多一个功能,就是把需要搜索的内容,统计分析后呈现出来的,基础数据还是来源于网络上大量的数据,并不是AI自己知道的,ai如果脱离了网络,什么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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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3983032162 发表于 2025-4-8 22:22
水吗?AI是薪资(新智)生产力啊!呵呵。主要是自己学习看看,若有不对,欢迎拍砖。

你自己就不要发帖子,发帖子还发错,被人指出来还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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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咿咿呀呀ac1 于 2025-4-9 10:19 编辑

不好意思,冒昧了,21年开始注册的都没见过临床试验目录,一直看到的都是临床评价目录,现在更正一下我的描述。
目前,
A.医疗器械都称为免于临床评价目录;
B.体外诊断试剂称为免于临床试验目录;
C.最早之前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未分开的目录(21年之前)均称为临床试验目录。
大家都误会楼主了,谢谢楼主的分享~

一、现行医疗器械免于临床评价目录(含历史变更文件)
1.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2.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3年第33号)——2023-07-24起施行
通告正文指出“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71号发布)”,说明了23年的目录是21年的修订版,所以默认21年的版本已作废。
3.关于公开征求对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7-31

二、现行体外诊断试剂免于临床试验目录
1.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0号)——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2.关于公开征求对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11/5

三、已【废止】免于临床试验目录(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
1.【废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2号)
2.【废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3号)
3.【废止】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6年第133号)
   其他相关文件:(1)关于征求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意见的函(食药监械管便函〔2016〕29号)
                         (2)总局发布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通告——2019.9.30
4.【废止】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7年第170号)
5.【废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新修订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8年第94号)
6.【废止】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新增和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9年第91号)
   其他相关文件: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汇总——2019-12-23
7.【废止】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修订)的通告(2021年 第3号)

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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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咿咿呀呀ac1 发表于 2025-4-9 09:57
不好意思,冒昧了,21年开始注册的都没见过临床试验目录,一直看到的都是临床评价目录,现在更正一下我的描 ...

请问在“免于临床评价目录”之外的器械,怎么识别是否需要进行临床试验,还是只要做临床评价?

点评

临床评价包含了临床试验和临床评价,你做了临床试验,那就是做了临床评价的一部分,是否需要进行同品种,要看你临床试验能否完全的证实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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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hadronfee 发表于 2025-4-9 11:18
请问在“免于临床评价目录”之外的器械,怎么识别是否需要进行临床试验,还是只要做临床评价?

临床评价包含了临床试验和同品种,你做了临床试验,那就是做了临床评价的一部分,是否需要进行同品种,要看你临床试验能否完全的证实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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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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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械现在都涉及到的叫免于临床评价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都涉及到的叫免于临床试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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