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59|回复: 9
收起左侧

[原料药] 清洁验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老师好,原料药车间引入一个产品的话,如果这个产品的清洁程序和其他产品的不一样,需要在这一次的清洁验证中验证所有的清洁工艺?
如果产品A是用纯化水清洁,其他产品有用酸液、碱液、无水乙醇、二氯甲烷清洁的的,那是不是引入产品A的时候,要在共用的设备上进行5种清洁工艺验证?

想了解一下只使用纯化水进行清洁的话,怎么去评估以往用酸液,碱液,无水乙醇及二氯甲烷清洁的产品残留对   只使用纯化水清洁的产品    的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评估 ,就说没问题。这样 结果有了 然后反向推 证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清洁工艺都要验证的,共线的清洁残留选择一个最差的产品来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原料药车间引入新产品的清洁验证问题,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相关指南的要求,当新引入的产品的清洁程序与其他产品不同时,确实需要在共用设备上进行相应的清洁工艺验证。

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产品A使用纯化水进行清洁,而其他产品使用酸液、碱液、无水乙醇和二氯甲烷进行清洁,那么在引入产品A时,确实需要在共用设备上对这五种清洁工艺分别进行验证。这是因为不同清洁介质可能对设备表面的残留物有不同的去除效果,而且不同的化学物质之间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影响清洁效果。

关于只使用纯化水进行清洁时,如何评估以往用酸液、碱液、无水乙醇及二氯甲烷清洁的产品残留对只使用纯化水清洁的产品的影响,这需要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实验研究。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1. **文献调研**:查阅相关文献,了解不同清洁介质的清洁效果和可能产生的残留物。
2. **残留物分析**:对使用酸液、碱液、无水乙醇和二氯甲烷清洁后的产品进行残留物分析,确定可能存在的残留物种类和浓度。
3. **影响评估**:评估这些残留物对只使用纯化水清洁的产品的潜在影响,包括对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
4. **清洁效果验证**:通过实验验证纯化水对以往清洁介质残留物的去除效果,确保清洁后的设备表面符合产品生产的要求。
5. **持续监控**:在生产过程中持续监控清洁效果,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步骤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的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在进行任何清洁验证活动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药学或医疗器械领域的专家,以确保验证活动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参考法规或指南条款: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 相关国家或地区的药品监管机构发布的清洁验证指南或规定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个产品的清洁程序都要验证,你引入A品种,要进行A品种清洁程序的验证,其他5种清洁工艺又不用于A品种的清洁,不用验证,但是,要重新评估共线清洁残留,如果A是最差的品种,那就测试A清洁残留是否可接受,如果原来5个品种是最差的产品,原先做的清洁残留,对A是否可接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寒雨是冷刺 发表于 2025-4-10 15:04
每一个产品的清洁程序都要验证,你引入A品种,要进行A品种清洁程序的验证,其他5种清洁工艺又不用于A品种的 ...

多谢老师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智鼠 发表于 2025-4-10 14:37
对于原料药车间引入新产品的清洁验证问题,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相关指南的要求,当新引 ...

多谢老师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挑个最难清洁的,看相互共线残留影响,有可接受标准的,我不是做验证的,我猜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智鼠 发表于 2025-4-10 14:37
对于原料药车间引入新产品的清洁验证问题,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相关指南的要求,当新引 ...

鼠鼠说的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4 07:2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