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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注册产品名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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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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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CE注册的II类产品,他的产品命名有什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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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前天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强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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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前天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CE注册的II类产品命名需遵循以下规定:

1. **基本要求**:应清晰明确,能准确反映产品的特性、用途或功能,避免误导性信息。

2. **符合法规**:需符合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 2017/745)及相关指令要求。例如,若产品具有多种预期用途,应在名称中合理体现其主要用途。

3. **通用命名原则**:一般采用“品牌名+产品核心特征+用途”的格式。如“XX牌 医用雾化器”,简洁表明产品的品牌、关键属性和主要功能。

具体的命名还需结合产品的实际特点和所属医疗器械分类下的具体规则来确定。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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