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熊英
收起左侧

就转载某大侠文章问题听听网友建议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1-6 23: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3-1-6 19:02
秦无醉大侠终于出场了,我呼唤了好久啊。

区区在下何劳石头大哥惦记,荣幸呀!不是不出场,是高手太多了!为我说话的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6 23: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豫北风云   但看硝烟灭,又见风云起!
我没有和那位大侠同事过呀!看得出来仁兄很挺他的。大侠必有高人之处,期待着看他的表现。

点评

豫北风云的意思是你们在一个论坛里同为版主。  发表于 2013-1-7 19:09
你原来是中国GMP论坛的版主啊 都是同事啊  发表于 2013-1-6 23: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6 23: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想炒作吧。把你当枪用一下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6 23: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er 惭愧呀,我可不敢妄称大侠。我只是一株小小小的蒲公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6 23: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豫北风云是不是那位大侠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09: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其实楼主好心也没有错 这个不是啥大事 何必挂于心呢  都是好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09: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想有问题,新浪博客是可以设置的,既然不想被转载,为啥不自己设置一下,而且熊老已经说明了,并注明转载出处,原文作者有点儿夸张了,至于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4: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墓派 发表于 2013-1-6 21:55
蒲公英炒作的本事越来越大了,还有那个某大侠,借助蒲公英疯炒,再炒我也不认识你,你们要说吴军,我倒是认 ...

下一个炒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youngzhou 发表于 2013-1-6 23:35
豫北风云是不是那位大侠啊?

严重怀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4: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不一定是金 发表于 2013-1-6 15:41
看大家的回复就知道你没有错,错的是说你错的人。

请问你的做人原则是什么呢?@豫北风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14: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3-1-6 18:57
既然是写给某论坛的,巴不得被转到某论坛。
再说下去就有点儿假正经了。

因为是类似声明的东西,我本希望更多的人看到,理解谢某的意思,而且原文并没有拒绝转载,何况我转载也注明出处以及作者。所以对于谢某对老朽的点评,有些费解,故发此贴询证

点评

不予讨论了,没意思,大家都在替人炒作,停止吧。 该干嘛干嘛,咱不生气,谁爱生气生气去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7 18: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14: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Wemadepes 发表于 2013-1-6 21:56
转载,注明引用来源即可。

请看文中第一句话,转载地方、作者、目的都清清楚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4: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熊英 发表于 2013-1-7 14:26
请看文中第一句话,转载地方、作者、目的都清清楚楚

那就没什么了,如果原作者不满,24小时内删除即可。

点评

感谢,让我心里宽慰许多,主要是谢某用乱转这个词形容我一时间有些不好接受  发表于 2013-1-7 14: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14: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19560029316 发表于 2013-1-6 23:27
是想炒作吧。把你当枪用一下呗

我已经成为一杆老枪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3-1-7 18: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熊英 发表于 2013-1-7 14:25
因为是类似声明的东西,我本希望更多的人看到,理解谢某的意思,而且原文并没有拒绝转载,何况我转载也注 ...

不予讨论了,没意思,大家都在替人炒作,停止吧。
该干嘛干嘛,咱不生气,谁爱生气生气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3-1-7 18: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是吴军老师之外的第二个实名制专家!
也是第一个公开真实姓名上论坛的专家!
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20: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秦无醉 发表于 2013-1-6 23:11
下一个炒古墓派!古墓派这等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手都只能自称游侠。还是游侠逍遥自在!

吵我,我听到了,我可没有自称游侠啊,我只是古墓派高手,不是GMP高手。要不咱联手炒一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20: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不一定是金 发表于 2013-1-7 14:03
下一个炒糊。

炒糊了就不好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20: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来吵去,累得慌。都别太当真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21: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longstory 发表于 2013-1-7 20:20
吵来吵去,累得慌。都别太当真嘛。

你看我像来吵的?你看我在论坛吵过?不过就好心转了一个帖子,却被冠上了乱转这个称呼,我们都快退休的人了,哪有精力吵,只是要个说法,到底算不算乱转而已

点评

有个说法真的那么重要吗?谁对谁错又有神马关系呢?您是老领导,可能看过人生百态,真的不必太在意。  发表于 2013-1-7 22: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9 07:0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