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120|回复: 13
收起左侧

新人新問題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0-7-2 15: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作为从事药物警戒的新人,有以下问题请大神指导,非常感激:1、药物警戒要求专职人员和部门负责吗,QA兼职是否可以
2、药物警戒的SOP是否需纳入GMP文件体系中
3、药物警戒有哪些法规或资料可以学习。
4、有哪些药物警戒的微信或QQ交流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5 14: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1、药物警戒要求专职人员和部门负责吗,QA兼职是否可以
我了解到的不少药企QA是在兼职,但是从规范化角度来说,不建议;
利益上一两个产品可能还管得过来,一旦多了就不好说了。

2、药物警戒的SOP是否需纳入GMP文件体系中
个人认为是2条线

3、药物警戒有哪些法规或资料可以学习。
ICH-GCP中都有,请查阅CDE网站

4、有哪些药物警戒的微信或QQ交流群
请PM我,有个微信群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6 10: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柚子12345678913 发表于 2020-7-5 14:14
1、药物警戒要求专职人员和部门负责吗,QA兼职是否可以
我了解到的不少药企QA是在兼职,但是从规范化角度 ...

想进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6 11: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229177118药物警戒交流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7 09: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1、药物警戒要求专职人员和部门负责吗,QA兼职是否可以
法规要求专职人员专职部门负责,不可兼职。但现在确实有不少是兼职人员在处理工作。
2、药物警戒的SOP是否需纳入GMP文件体系中
可以纳入,也可以单独建立GVP体系
3、药物警戒有哪些法规或资料可以学习。
上市前的不清楚,上市后的资料先把 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66号),关于发布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1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看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8 13: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了眼,群满了。。。假如开二群跟你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9 14: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柚子12345678913 发表于 2020-7-8 13:40
今天看了眼,群满了。。。假如开二群跟你说?

好哒感谢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7-10 11: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柚子12345678913 发表于 2020-7-8 13:40
今天看了眼,群满了。。。假如开二群跟你说?

还没加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9-1 10: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1、药物警戒要求专职人员和部门负责吗,QA兼职是否可以
兼职的没法做这项工作的,只能做operation的常规工作 并且QA是GMP体系下的吧?可以叫专职人员负责PV,兼职GMP的QA,这样还能好些
2、药物警戒的SOP是否需纳入GMP文件体系中
看你们PV在哪了,我们公司现在不在GMP体系中,
3、药物警戒有哪些法规或资料可以学习。
建议看GVP和ICH二级指导原则
4、有哪些药物警戒的微信或QQ交流群
这块不了解退群好久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9-1 10: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专业人士很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9-14 15: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柚子12345678913 发表于 2020-7-5 14:14
1、药物警戒要求专职人员和部门负责吗,QA兼职是否可以
我了解到的不少药企QA是在兼职,但是从规范化角度 ...

怎么加微信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9-21 09: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怎么加微信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9-21 13: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9-21 13: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GMP和GVP是两个并列的规范,谈不上纳入。比如说GSP纳入GMP管理这样的说法本身就不合适。同时QA好像啥都能管一样,药物警戒要独立部门,可以把QA划入里面但不是主要成员。要有一定的专职人员。质量负责人不能兼任药物警戒负责人。好的企业都在踩雷还觉得挺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8 00:1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