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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MF和COS的区别及获得方式
1 COS 与EDMF的比较
COS 证书在欧洲药典委员会的30个成员国内得到承认,它与EDMF(又称欧洲药物主文件)在程序和作用上相类似但又有不同。
COS 与EDMF相类同的是,两者都是一种支持性材料,用于支持使用该原料药的制剂产品在成员国的上市申请;都是用于证明制剂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药质量的文件,是其它国家原料药品进入30个欧洲药典委员会成员国的市场必须提交的文件;都可以作为原料药进入欧洲市场的申请程序,可任选其一,没有必要重复申请。
COS 与EDMF的主要不同是:1)COS可由原料药生产商独立申请,而EDMF则必须与使用该原料药的制剂的上市申请(MAA)同时进行。也就是说,COS的申请不必要事先找到欧洲代理商,而EDMF的申请就必须事先找到使用该原料药的生产厂或欧洲代理商。2)EDMF是由单个国家的机构评审的,是作为制剂上市许可申请文件的一部分,而与制剂上市许可的申请文件一起进行评审,EDMF只给一个参考号(Reference No.);COS申请文件是由有关当局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审的,评审结果将决定是否发给COS证书。3)EDMF有了登记号之后,如果欧洲药典委员会成员国的制剂厂家要使用此原料药,则要重新评审,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而COS则不同,一旦拿到证书,就可以用于整个欧洲药典委员会成员国内的所有制剂生产厂家,也就是说,只要将COS证书的复印件提供给欧洲方面的中间商或终端用户,对方就可以购买我们的原料药。4)COS证书的范围是欧洲药典已收载的原料药和生产制剂所用的辅材;EDMF则是适用于所有的原料药品,不论是否已收载入欧洲药典。5)EDMF要求的某些文件比较详细,而且必须要提供,如药物的稳定性研究资料。而COS证书的申请文件并不强求这些资料,但是COS中需要有专家评估报告(包括化学纯度评估和风险评估),这是EDMF所不具有的。
2 获得COS证书的程序
( 1)企业按照有关当局的要求编写合格的文档(即Dissier),然后填写申请表格。
( 2)生产厂家或申请代理机构通过银行向认证秘书处汇去证书申请的有关费用,并将完成的申请表格和药物档案(Dissier)一并递交给欧洲药物质量理事会(EDQM)的认证秘书处,同时应该提交样品。
( 3)认证秘书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安排评审。评审由认证秘书处指定的评审委员小组(必要时也可由相关的技术顾问委员会)来完成,以给出是否可以颁发COS证书的结论。
( 4)结果通知:认证秘书处采取必要的方式将文件评审结论及是否可以颁发COS证书的结果告之申请人。
3 COS 证书的适用范围
COS 证书适用于已收录于欧洲药典中的以下物质:合成或提取的有机或无机物(原料药或药用辅料);通过发酵获得的非直接基因产物,即微生物的代谢物,无论该微生物是否经过传统方法或γDNA技术修饰,具有传播动物海绵状脑病(TSE)危险的产品(注:此类产品可单独申请COS证书或进行TSE危险性评估,也可两项共同申请)。
但是, COS证书不适用于直接基因产物(蛋白质)及源于人类组织的产品、疫苗、血液制品等。
4 申请COS证书的注意事项
( 1)如果同一原料药有多种规格,应作如下处理:
如果多种规格之间只是物理性质不同,如精密度不同,粒径不同,或者不同的晶型(必须是药典中未限制仅为一种晶型的原料药),生产者既可以只申请一个证书也可以申请多个证书。具体又分成两种情况:
1 )如果只申请一个证书,那么文件中必须说明不同规格都符合欧洲药典标准,并有相同的杂质情况。对不同规格的合成过程都要有详细的描述,并提供分析报告。这样,所颁发的证书中就会以副标题的形式列出每个不同的规格。
2 )分别申请证书。在这种情况下,每个规格都应单独提交文件。COS证书上会以小标题的形式标出特殊的规格。
如果多种规格之间不仅有物理性质的不同,还有化学性质的不同,则只能分别申请证书。
( 2)对于含添加剂的原料药,必须是欧洲药典允许存在的成分,并且不能影响药典标准中所规定研究的进行。在证书中也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及控制这些添加剂的实验方法。如果同一种原料药既有含这些添加剂,也有未含这些添加剂的,则申请者可以分别提交申请文件,从而分别获得COS证书。
( 3)在申请COS证书时,只要原料药在药典个论或其相应的修订增补版中,经欧洲药典委员会采用,就可以马上提交申请。这也意味着在相关的药典个论正式发布之前就可以申请COS证书。
( 4)法律上并没有要求在欧洲销售原料药一定要有COS证书,但任一种用于制剂生产的原料药必须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如欧洲药典标准。COS证书的作用在于说明相关原料药的质量已根据欧洲药典质量标准得到了很好的控制。若供应商持有相关原料药的COS证书,则他可以向制药企业客户及药品管理部门证明原料药的质量。
( 5)COS证书的申请是自愿的,它是由欧洲药品评审中心(EDQM)进行集中评审的,并被欧洲药典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国认可。COS证书的复印件足以代替药品上市申请文件中的质量部分或EDMF。但要注意,药品管理部门会要求提供COS文件中未包含的内容,这些内容在药品上市申请文件中是需要的,如功能性研究、消毒方法的验证及稳定性资料等。
5 COS 认证的现场抽查
为了增加欧洲的 COS证书与美国的FDA认证结果之间的可比性,并最终达到相互承认的目的,EDQM近几年也正着手要求在COS认证过程中增加现场抽查的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从2003年7月1日起,要对申请COS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但由于欧洲药典委员会成员国众多,各国医药发展水平良莠不齐,同时又受到人力和物力方面的限制,EDQM的现场检查还仅停留在对一些正在申请或已颁发COS证书的产品进行抽查的阶段。尽管COS申请所递交的药物档案中,对于产品本身质量及其检测方法描述较多,可这并不意味着欧洲方面进行现场检查的重点也局限于产品本身的质量控制。现阶段,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工厂的实际生产与日常质量控制是否与所提供的药物档案和申请文件中所述相符;药品的生产过程是否按照国际的GMP要求进行;通过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是否可以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是否可以有效地控制产品中的杂质含量等等。
抽查只是过渡时期内的一个暂时措施,由于我国国内近年来提出 COS证书申请的原料药厂家较多,而且根据EDQM以往的经验,认为中国国内厂家的生产和质量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以前又发生过所报材料与实际水平不符的情况,这使得他们更加注重对我国的原料药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按照他们的标准判断是否颁发证书。因此我国的原料药厂家不要为了使产品尽快取得COS证书,以进一步打入欧洲主流市场,而在申请文件或药物档案中盲目地夸大自身实力,拔高厂家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怀着侥幸心理,期望轻易过关。实际上,这样做不仅无益于取得COS证书,反而会对生产企业以及代理申请机构的信誉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因为即使是对于已经获得了COS证书的企业,如发现所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是产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不符合GMP要求,EDQM的认证秘书处也有权随时收回COS证书。证书的“得而复失”会直接影响到工厂的商业信用,对开拓国际市场造成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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