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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狠点、愤青点:目前药品管理存在那些弊端?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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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5: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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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形式还是形式
不够细化 天朝法律法规的通病  估计是有利于一小撮..钻空子  要不怎么赚钱拉动经济啊
法规都是给老百姓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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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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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有几点:
1、压低药品出厂价格,造成药企生产劣药、假药;但是又实行“以药养医”的政策,导致老百姓看不起病、买不起药,又再到头过来压低药品出厂价格,导致恶性循环
2、新版GMP与欧美接轨,这是很不错的,但是大部分药企在认证准备过程中都是作假,GMP认证现场专家看不出来?肯定看出来了,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不说而已,最终检查报告上的缺陷都是避重就轻,导致GMP形同虚设
3、中药的管理与西药管理一致,导致中药不能发挥其特有优势,因而发展受限
由于个人认识浅薄,不能说出其他原因,请各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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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低 药品出厂价格不是造成企业生产假、劣药,而是逼迫药企生产假、劣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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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6: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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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实际是新的药品管理制度中最大的腐败,坑害药企、坑害了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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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8 16: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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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方面要求的不彻底,容易让人钻空子,这个法是选择性的法,看情况看人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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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6: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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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钻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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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7: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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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者尸位素餐者,有!
生产者以身试法者,有!
经营者见利忘义者,有!
消费者有苦难言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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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7: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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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就是感觉到老百姓买药贵,药厂又说不赚钱,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药厂不能直接买药,导致层层加价,最终老百姓买的贵,药厂卖的便宜,这个制度不能改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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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关键 关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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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7: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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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泛征求意见,我们蒲公英就可以专门收集反馈信息上报;
2  法律条文要有持续性,要有前瞻性;
3  要照顾广大企业和民众的利益;
4  要有实施细则的详细规范,解释,沟通答复,形成良好的、长效的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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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这样做 还要网友们的鼎力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8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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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7: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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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奴 发表于 2014-1-8 16:08
个人认为有几点:
1、压低药品出厂价格,造成药企生产劣药、假药;但是又实行“以药养医”的政策,导致老百 ...

压低 药品出厂价格不是造成企业生产假、劣药,而是逼迫药企生产假、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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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18: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2-304陈勇军 发表于 2014-1-8 17:28
1  广泛征求意见,我们蒲公英就可以专门收集反馈信息上报;
2  法律条文要有持续性,要有前瞻性;
3  要照 ...

我们想这样做

还要网友们的鼎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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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8: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特拉斯老杨 发表于 2014-1-8 17:24
俺就是感觉到老百姓买药贵,药厂又说不赚钱,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药厂不能直接买药,导致层层加 ...

这个是关键
关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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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9: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毒胶囊”的专项整治在《药品管理法》中,却几乎找不到惩戒的依据——其中确实规定了其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但如果企业未遵守,却又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如何处罚。法律如同白纸[监管]有规定无惩戒之所以会出现“毒胶囊”风波,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管理标准的模糊与缺失。
监管部门不应跟着感觉走,要有理性的判断,政府监管的风格应该是稳定的、一以贯之的,不因为公共事件出现或者公众的情绪而变化,监管部门不应该跟着感觉走,也不应该跟着媒体走,要有理性的判断。应该对高风险的药品、高风险的机构,增加监管检查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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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8 19:36: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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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遇强则强,遇弱则弱,弹性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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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与弱与认证机制有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8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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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8 20: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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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9t1 于 2014-1-8 10:17 编辑

1指望各家企业凭良心做药太难,因此还得需要监管者提高水平,楼上N多人都说了药监局的公务员大部分都是刚毕业的学生,或者都一些外行,或者根本没在企业实际工作过的,或者像吴军老师在上海说的药监局的人本来什么不懂,都是检查多了被企业培训出来的。以后药监局入职负责管理企业的,必须得有企业相关工作经验,严禁招聘应届生,如果都是一群在企业呆过的检查员再翻过来检查企业,谁家还敢造假
2 国家法律应该对企业造假零容忍,明明有些检查员都看出来企业是造假了,还含含糊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3  至高调理论追赶欧美,都不用喊口号,把眼前能真正的按照真实的做好,我们这个行业已经就好了。
这个行业的问题的根源就是虚假太多,实在太多了,工作久了,学会的是造假,如何伪造文件、记录和报告单,正经的一点没学到呀。地方官员对企业造假含糊,一定有地方政府的问题,为了GDP,肯定会保护一些所谓的当地医药行业的优势带头企业,官员不会允许手底下各个行业都有税收,唯独医药产业拖后腿,这事可以从各地方热衷于兴建所谓的各种医药产业园,药谷之类的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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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20: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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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标准每个检查员靠自己悟,自己理解,会存在一定的偏颇,影响企业的实际操作。还有一些标准不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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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21: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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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 ,  不是法制,这@@管理法。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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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21: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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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制要改革。强烈呼吁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2013年初的国家局电话会议吴浈局长曾布署过。既然GMP都与欧盟接轨,认证检查也应接轨。校门出来考了公务员的丶军队转业的丶轮岗交流的,只要在安监药监,岗位,经过一周培训都能做检查员。这是对GMP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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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21: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沙一叶 发表于 2014-1-8 19:36
统一标准。遇强则强,遇弱则弱,弹性太大。

强与弱与认证机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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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8 21: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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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太轻。
传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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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4-1-8 21: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的药房管理是很大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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