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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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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狠点、愤青点:目前药品管理存在那些弊端?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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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员各有各的看法,意见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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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看法很正常,但最后都没有以法规为准绳  发表于 2014-1-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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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08: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 就是最大的问题。
搞好这个,中国药品就有救了。
修订什么法,也不如好好的执行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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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9 09: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1、暴风雨执法,没有长效管理机制。
2、执法尺度过于宽泛,弹性太大。
3、对于生产假药、劣药的执法力度非常小,法只管合法企业,非法地下企业,法还管不了。
4、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太小。
5、地方保护主义太严重。
以上,涉及到方方面面,估计仅仅修订一两部法规,改变不了现实状况。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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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09: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的光环效应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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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09: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细的不细,不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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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9 09: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1-8 13:29
1.一本药事管理法,鸡碎这么多文字,然后一会弄一点细则,一会弄点细则。屁话啰嗦一大堆,真要细了,他又没 ...

里面怎么还有城管啊,算作有灌水成分!奖励10B已经兑现,扣除20希望也要实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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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9 09: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的初学者 发表于 2014-1-8 13:32
管理没有统一模式,比如认证员,这个和那个看法都不用一样,水平高低差的太多,他们都不知道怎么才对,让企 ...

非常赞同,确实如此,作为企业只能做运动员听从裁判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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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09: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1. 造假现象依然严重;
2. GMP检查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3. 依然的药企与政府的暧昧关系,人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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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09: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生产企业的要求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严,但有些的规定又让人云里雾里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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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10: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1、法律不能只写在文件里,而要落实。
2、目前很多小微企业,人员严重不足,导致很多事不能落实,现在所说的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是对的,但是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责任要全部由真正的老板全部承担,那么老板重视了,每一个领导干吗能不重视吗?现在成立一个什么质量负责人、质量授权人,我认为这是为不良老板稀释法律责任。现在部分老板心里存在侥幸心里,我不管是软件、硬件平时不投入,只求回报。等出现问题,责任推给质量负责人、质量授权人。我觉得着实可恶。国家目前成立质量负责人、质量授权人是把责任从执法部门推给了打工者,而不是企业主。这是治标不治本。很多人觉得这家企业有问题,不做了,到另外一家企业,具体到岗一看,妈的这个老板更黑,还不如前面做的规范。
3、执法要平时齐抓共管,而不是零时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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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10: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  有球用  就是管老百姓的  天子与庶民同罪   在什么朝代实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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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10: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抓的不抓,就知道欺负小家小口的……
该罚的不罚,就知道欺负小家小口的……
该关的不关,就知道欺负小家小口的……
该杀的不杀,就知道欺负小家小口的……
全国整成一家就对了,什么规模小的、品种少的、靠山塌了的、后台软了的通通弄倒,就是这节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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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10: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法的专家们也在头疼这部法律是做教练还是做运动员。但是有1个已经确定,不再叫药品管理法而是叫药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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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1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主写的已经很多,作为非新药研发人员,我想提一下新药审批方面的问题:
      其一、仿制药审批标准都要参照原研制剂的标准检查“有关物质”,但审批下来之后,制剂产品有都不做“有关物质”检查,试问,这种高门槛审批有何意义?!
      其二、个人觉得仿制药审批,是在帮助欧美等发达国家赚我们中国药企的钱:一支“有关物质”对照品,少则几千元,大多数是几万元/支,十几万元/支,有的甚至高达几十万元/支,国内药企申报一个仿制药,能不能批下来还说不定,但此时欧美等国家卖对照品的企业就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美国药典委员会每年卖对照品就赚得三十多亿美金,美国药典委员会早就在上海盖了大楼了,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如果在中国不赚钱,他们会在上海盖大楼吗?!这个问题值得国家局领导深思,值得医药专家、领导研究!!!
2、关于部分中成药质量标准问题:由于申报已有标准的仿制药,只有起草比现有标准高的标准,国家局审评中心才可能审批通过,这样一来,有些品就有几个标准,比如某企业申报“复方丹参片”,他就必须有一个比国家标准要求更高一点的标准,国家局就批复一个局颁标准,于是这家企业的复方丹参片至少有两个质量标准:一个是中国药典2010年版标准,一个是国家局局颁标准,后来中国药典又出来一个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上面又有一个修订后的复方丹参片质量标准。而且同样是复方丹参片,规格又有很多标准:有0.3g/片的,有0.32g/片的,还有0.25g/片的等等,而且每片的含量指标是一样的,这在西方国家是不可思议的。还有其他品种,再次不在一一列举。对于化学药来说同一品名、规格的品种,质量标准只有一个;
3、部分中药品种有效期问题:比如说六味地黄丸,很多企业有效期是3年,北京同仁堂的还是哪一家六味地黄丸有效期是4年,河南宛西制药的六味地黄丸有效期是5年,等等。所以欧盟已经开始不进口大陆的中成药了,中成药现在要想出口到欧洲,必须重新通过注册,否则不予进口中药,因为很多问题,中国制剂都不能统一标准,怎么能够说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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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11: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规定的不够明确,很多地方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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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9 11: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解决本质问题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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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4-1-9 11: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1-9 08:34
@大呆子 该版主违反坛规,自己看着办  @豚鼠  @沁人绿茶 @大上海 @蒲公英 监督实施过程

这是微博流行语,不涉及粗话,不然新浪怎么天天都见这话?不要挑拨我和领导的关系。

说者无意,就不计较了罗,都是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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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4-1-9 11: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qqpoly 发表于 2014-1-9 09:30
里面怎么还有城管啊,算作有灌水成分!奖励10B已经兑现,扣除20希望也要实施啊!!

罚款主要是针对骗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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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11: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4-1-9 11:14
这是微博流行语,不涉及粗话,不然新浪怎么天天都见这话?不要挑拨我和领导的关系。

说者无意,就不计 ...

我没看见,我啥也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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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9 11: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药、劣药要加大处罚,最好让其倾家荡产,看他还敢不敢做假药,这样我们国家的药企才可以做强,做大。
另外毒胶囊事件体现除了国家的质量标准不完善,除了问题才想起来整治,害了一群没有问题的厂家,搞得全国所有生产胶囊药的厂家的药品全部受影响。
很多辅料的标准都为食用标准,建议尽快完善药用标准的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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