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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产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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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5 15: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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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新药二合一检查(即新药现场核查+GMP认证检查)之后生产的原料药,在取得批件和GMP证书之后能作为合规原料药放行用于制剂生产销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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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5 15: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兵 于 2014-3-5 15:45 编辑

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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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3-5 15: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能
你GMP没有下来是不允许以药品的名义进行生产的
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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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3-5 15: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药二合一检查(即新药现场核查+GMP认证检查)之后能生产?不能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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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5 16: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没过哟…………是通过的过不是经过的过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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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3-5 16: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可是批件和证书都拿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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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5 21: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拿到证前不可以生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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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3-5 21: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核,检查以后,没有批件和证书是不能生产的,这个yuansoul已经给你提疑问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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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6 14: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答。还有个疑问:检查期间动态批可否用于制剂的上市销售呢?以前只进行GMP认证的动态批认为是可用的,现在二合一检查不知动态批能否用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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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咨询省局吧 国家局没有明确规定的话 省局才有解释权 而且即使可以卖也得省局出证明才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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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3-6 15: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wp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4-3-6 14:16
谢谢大家的答。还有个疑问:检查期间动态批可否用于制剂的上市销售呢?以前只进行GMP认证的动态批认为是可用 ...

这个咨询省局吧
国家局没有明确规定的话
省局才有解释权
而且即使可以卖也得省局出证明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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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09: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3:}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蒲公英 -2 您被举报了,抱歉,希望能够别灌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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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3-7 09: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wp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4-3-7 09:43

你这个。。。@蒲公英 @仲夏秋夜云 @静夜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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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处理  发表于 2014-3-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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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3-7 12: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证书没下发前是不可以当原料药生产和销售的,不过可以当医药中间体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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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7: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因为什么被举报了?啥是灌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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