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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 最新消息----对执业药师利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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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1: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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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周福成主任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第一,推进执业药师立法,解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混乱现象。目前《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属于部门规章,刚性不足、缺陷不少,对执业药师的业务标准、职责、行为规范与监管、责任追究等规定不够明确,缺乏有效规范,监管上可操作性差。
执业药师职业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尚无一席之地,导致执业药师法律地位不明确,责任和权利等比较模糊。由于在医疗机构等药品使用环节未能共同推行执业药师制度,不能构成全国一盘棋协调联动管理格局,无疑影响到执业药师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药学服务的广泛开展。
为此,必须通过推进执业药师立法,建立统一协调的执业药师管理体系,才能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对执业药师规划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进一步完善执业药师管理配套政策。目前,存在着一方面是有资格的人员数量缺口大,另一方面是有资格但注册上岗执业者不多。追究原因,就是国家对执业药师准入、注册、执业等诸多方面的刚性政策落实不到位,事实上形成了我国执业药师准入门槛低、社会地位低、职业待遇低的态势,这必然造成执业药师没有吸引力。
为此,在加快推进执业药师立法的同时,更应重视相关法律建设与配套政策的完善。抓紧修订《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原34号文)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执业药师注册监管与药品市场监管和继续教育联动机制。同时,尽快组织制定并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至关重要,时不我待。

原文来自: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178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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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4-3-26 11: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医疗机构等药品使用环节未能共同推行执业药师制度,这个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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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2: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15年之后标准提到本科,你学上几个月,考上4张试卷,拿到证了就想去跟医生抢饭碗?让你抢了才不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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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3-26 12: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拭目以待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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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2: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啥玩意儿,我的证就握在手里,毛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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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3-26 1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说法从90年代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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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3-26 12: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天天忽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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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3-26 12: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在推进和完善中,慢慢等吧,......要知道中国推出执业药师制度有多少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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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3: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wanshanjob 发表于 2014-3-26 12:05
啥玩意儿,我的证就握在手里,毛用没有

现在有专门帮人挂证的,一年1万5左右呢,别浪费资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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