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819|回复: 4
收起左侧

[物料管理] “史上最严”的药用辅料相关管理规定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复制链接]
宗师
发表于 2014-4-1 12: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王华锋

  2013年2月1日,“史上最严”的药用辅料监管法规《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经过一年多的实施,有业内人士指出,《规定》有效堵塞了药用辅料生产及使用管理过程中的漏洞,但仍然存在不少“盲点”,有些内容比较抽象和原则化,影响了实施效果,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细化,提高可操作性。

  根据风险程度对辅料实行分类管理,是《规定》推动药用辅料监管升级的重要措施。曲阜市天利药用辅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孔维銮建议,在实行分类管理时,应先发布需要备案的辅料目录。据统计,目前常用的药用辅料有1000余种,大部分都是有药典标准的辅料或者是在多年生产使用中已经证明安全性较高的辅料,实行分类管理更便于企业操作和解决企业面临的执行问题。同时,还要明确备案的要求,针对备案管理的辅料建立网上自助备案制度。《规定》中对辅料注册的相关要求也要进一步明确。以辅料注册申报资料的要求为例,究竟是要遵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印发的《关于印发药用辅料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的函》,还是将另行出台新的要求?他建议,制定技术资料要求细则时,应充分考虑供应商核心生产工艺的保密需求,技术资料内容的详略程度应基于辅料风险的程度而定。

  针对有关辅料检验及标准问题,罗赛洛(广州)明胶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邓沃铨表示,《规定》中要求“制剂企业对购入的辅料须按药品批准注册时核准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但是这个检验要求没有明确是否需逐批全项检验。他建议,在定期全项检验的前提下,制剂生产企业对购入的辅料可基于质量回顾和风险评估的结果作定期全检、减项检验或者跳批检验。如果是集团总公司检验放行的辅料,各分公司或者是集团下属的生产企业不需要重复检验。另外,《规定》没有明确可否接受第三方检验,如果可以接受第三方检验,对第三方的资质也应该有明确要求。对于已有注册标准并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辅料,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是按照“辅料的注册标准”还是“国家药品标准”检验辅料?这个问题也需要给出解释。

  对药品原辅料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现场审计是关系到药品质量稳定的重要环节,目前供应商现场审计当中存在着种种风险问题亟待解决。孔维銮对《规定》中提出的“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定期进行质量评估”这一要求有一定的疑问,他认为这一说法较笼统,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评估应该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不同的辅料进行不同频次的审计。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在申报药品注册时应该提交供应商审计结果等资料,但是“审计结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有具体要求?他建议出台供应商审计要求的细则,允许并认可多样化的供应商审计方式,如书面审计、现场审计、第三方审计或集团公司的审计等。此外,《规定》中应该对辅料供应商的生产和审计予以进一步明确,比如是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还是根据《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和审计。

  《规定》严格药品注册申报对药用辅料的要求,明确提出:“对不改变辅料种类仅变更供应商的,需提交相应研究资料及供应商审计结果,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对此,邓沃铨指出,重新开展辅料和制剂相关研究(包括稳定性),需要历经数年,这一要求将极大束缚企业实际操作层面的灵活性。因此,他建议依据科学和风险控制的原则,对辅料变更进行研究和管理。例如,对于质量可良好控制的药典标准辅料供应商的变更,《规定》要求的“相应研究资料”可理解为:提供新辅料供应商符合药典标准的证明和供应商审计结果即可。同时,《规定》要求:“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应与主要药用辅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随时掌握所使用药用辅料的变更情况,研究和评估变更对药品质量的影响,并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鉴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中,除了“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之外,没有规范辅料其他变更情况。邓沃铨建议要进一步明确“主要药用辅料”的定义及质量协议的内容,并明确哪些变更情况需要申报及具体的申报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4-1 12: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方标准不太统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4-1 13: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细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4-1 14: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4-1 22: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让辅料生产企业不知怎么做,制剂厂家不知道怎么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8 14: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