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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仲夏秋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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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园轶事] 【瞎想】假如药监局给受权人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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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6: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主意具有两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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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7: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想多了!
中国的《标准委员会》是发达国家的“搬运工”和生产经营企业的利益代理人,利于国民健康的法规、制度是出台不了的,所以我们看到的都是模棱两可、一堆废话的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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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9: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签的保密协议,应该是有前提的,应该是符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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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9: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没啥用,QP又不是光杆司令,你再牛气人家拿你小弟作法你膈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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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7 09: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楚楚东人 发表于 2014-11-26 13:25
还真做过这个梦

解决方案:

楼主的梦,梦的好,楚楚也不错,反正,现在的质量授权人就是“顶包的”,没权利责任倒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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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7 10: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anai70 于 2014-11-27 10:19 编辑

【泡泡】
1.我觉得药监局搞复杂了;
2.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在企业里负责质量的只有“一人”就可以,但有多个人负责,日常工作不好开展,到出问题时互相推责,到时都得挨板子;
3.本人理解的质量授权是:
3.1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负责人(法定的);
3.2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的质量总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可以将“质量管理”职责授权给企业的某一个人,专门管理质量,即就是“企业质量副总”;
3.3质量管理工作繁多,“企业质量副总”可以将某些质量管理职责再授权给某个/某些人,例如将“生产过程监控”、“检验过程监控”与“放行”等现场管理等职责委托一人承担;可以将验证、审计、回顾等体系管理的授权给某个人负责......等等;(企业的“质量授权人”是多个非一个);
3.4薪水依然有企业BOSS发放。
但在某公司,质量受权人仅是放行人,质量授权人又对生产、检验过程没有具体直接管理,放行只是履行了“放行签字”而已,或质量授权人日常管理不是“现场管理”而是其他方面的管理,却在放行单上履行“签字放行”。(签字付不起责任或签字没有履行真正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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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09: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个顶包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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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这个绰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2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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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5: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elannaoj 发表于 2014-11-28 09:08
好一个顶包的亲

我很喜欢这个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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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0 10: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二合一(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授权人)是个办法……既参与了质量管理,又承担放行的任务,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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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0 10:4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节操的话什么制度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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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14: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有同感!刚开始感觉质量受权人这个名字赋予了无上的权利,其实就是无限的责任,也想着像药监那样不拿老板的钱,不受老板的干扰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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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 08: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Mr._Black 发表于 2014-11-30 10:40
所以说二合一(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授权人)是个办法……既参与了质量管理,又承担放行的任务,个人见解

这是个很直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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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11: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驻厂观察员  现在没有了吧,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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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2-1 12: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局统一组织培训、考核、聘用质量受权人----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监督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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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 14: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真瞎想,现在受权人制度不都执行的好好的?

点评

真的很好吗?对老板来说挺好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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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 14: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A764033500bc 发表于 2014-12-1 14:32
这个还真瞎想,现在受权人制度不都执行的好好的?

真的很好吗?对老板来说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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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 15: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关键的是整个行业的整体素质提高才能不会有这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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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 15: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注定是一道无解的题。可又是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都能说得头头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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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 15: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犯罪成本高点,问题能解决好大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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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16: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西木 发表于 2014-12-1 12:40
药监局统一组织培训、考核、聘用质量受权人----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监督药厂

当监工是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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