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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征求《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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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22 1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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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我部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推进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标识制度,对兽药产品实施追施管理。利用一年半时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信息准确、实时在线的兽药产品查询和追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为做好实施工作,我部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谷 红
  联系电话:010-59192829,59191652(传真)
  电子邮箱:yzc@ivdc.org.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农业部关于实施兽药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20141218.doc
附件.zip (16.19 KB,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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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2-22 23: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看看什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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