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yuansoul
收起左侧

卖弄文骚让人费解的帖子会将论坛引入歧途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8 10: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弱的问一句:这是制药人探讨的一个论坛,用得着这样打口水战吗?最近我觉得“口水战”的次数貌似越来越多
声明一下:我只是对事,绝不对人,甚至我很佩服这些人,因为提出这类似观点的人都是这行的精英(至少是本论坛的精英,所以我估计在日常工作中也是精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3-18 11: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xtwyzxy 发表于 2015-3-18 10:46
弱弱的问一句:这是制药人探讨的一个论坛,用得着这样打口水战吗?最近我觉得“口水战”的次数貌似越来越多 ...

老师教导你说:要注意论坛发展方向啊。这个是一个正直的政治问题。必须弄好。像我这样不学无术,脉动文学的必须要超滤掉,或者湿热灭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8 12: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感谢楼主、学习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8 20: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所有人都来点感想才是丧心病狂好么,不谢谢不支持不学习,难不成看完了就ALT+F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3-18 21: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njoy 发表于 2015-3-18 20:32
要求所有人都来点感想才是丧心病狂好么,不谢谢不支持不学习,难不成看完了就ALT+F4?

也可以表达崇拜之情啥的。这个是实时不禁止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2: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嘛都想着去管别人,你想对论坛有益,自己多发技术帖好好回就是啦,别人不骂人、不捣蛋,默默看了不回又怎样?给你回帖“瞻仰”一下,你还还有意见,太自我中心,太自大,太不尊重自由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3: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定义清楚什么叫做“卖弄文骚”吧,然后再让论坛立版规,再拿这个棍子来打人吧!否则,这不只是文骚了,叫风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3: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cq254032003 发表于 2015-3-19 13:06
首先定义清楚什么叫做“卖弄文骚”吧,然后再让论坛立版规,再拿这个棍子来打人吧!否则,这不只是文骚了, ...

总之,想管人,先立法,约定在先,否则,很风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3: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uiofer 发表于 2015-3-17 08:23
论坛里确实有这样回复的,但是基本上都还是按照版规来的,只要符合版规,这样的回复虽然我有时也不太满意, ...

不违反版规,就应尊重他人自由;如若要想限制某种行为,立法约定在先,管束在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3: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5-3-18 11:03
老师教导你说:要注意论坛发展方向啊。这个是一个正直的政治问题。必须弄好。像我这样不学无术,脉动文学 ...

额 貌似超滤和湿热灭菌不等效啊,前面能折腾热原,后面只能除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7: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于不同的帖子,下载者下载了,如果对TA有用,但是人家不太会表达谢意的,可能就简单点:谢谢楼主分享,学习了。我有时候也会这样,找了份资料,但是不知说些什么了,也就简单的说些感谢的话。其次,类似的回复虽然有灌水嫌疑,但是不违反版规。

以上是个人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20 08: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5-3-17 15:01
首先象木子一样,希望大家尽可能地用心回复楼主的问题或参与讨论

其次,对于有的帖子,没办法说一大通 ...

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20 08: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态很重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0 08: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晨阳 发表于 2015-3-17 10:00
我也赞同这个观点

我也赞同你赞同“中检所dzp发表于2015-3-17 09:37”的观点。

上述观点可以发表吗?
还需要再说些什么才能够显得可“堪入目”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5-3-20 11: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的水平不同,水平低的想在坛子里学习提高水平。水平高的发帖子各抒己见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想法,希望得到认同。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是能汲取到营养的帖子就是好帖子,就应该对发帖者表示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5-3-20 13: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把水灌在蒲园杂谈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20 13: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星人‘你的贴又灌水又着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20 13: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已经是骂人的话了 你有这种感觉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20 14: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4: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yanzhengren 发表于 2015-3-20 08:45
我也赞同你赞同“中检所dzp发表于2015-3-17 09:37”的观点。

上述观点可以发表吗?

哇,看来我的帖子真的有效了。有关联帖子,你需要读一下,就明白了,我为什么开这个帖子。


https://www.ouryao.com/thread-270597-1-1.html

https://www.ouryao.com/thread-271311-1-1.html

https://www.ouryao.com/thread-271393-1-1.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8 18:2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