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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广东省相继发出药品质量公告。纵观两省抽检情况,发现一些共通点。从这些认识对于我们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无疑是有一些帮助的,发在这儿,期望引起重视或者关注。 如何认识风险和控制风险,是药品生产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 基本情况: 2014年四季度,广东抽检1220 个品种共计6921批次,其中132个品种425批不合格,不合格率达到6.14%。有13个批次判定为假药。 四川所发布不合格共计46批次。 认识: 第一:中药品种居多。所有不合格品批次中,中药批次占据绝对地位,化学药品仅有少量批次。 第二:不合格项目。对于中药品种基本上是“性状”、“装量差异”、“水分”,这三个指标检测起来非常简单,基本上不怎么费功夫。对于化药品种,容易出问题的是“溶出度”、“有关物质” 第三:假药。则主要是因为“鉴别”中某一项不符合规定。 生产管控措施: 第一:产品稳定性无疑是一个挑战。相信每一个厂家产品不合格是不会出厂的。但是很多中药产品由于流通环节的贮存与药品标识存在差距,往往会导致“性状”、“水分”出现问题。而最后这些都会让生产企业买单的。所以,生产企业首先得考虑包装材料的渗透性,同时得确保出厂产品的水分要远远低于质量标准才行。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市场上不管怎么贮存,药品的“性状”和“水分”都不出问题。 第二:重量差异问题。对于中药品种由于浸膏的特殊性,制粒时往往并不好控制粒度。其流动性对压片或者胶囊填充都会有一定影响。那么在控制片重时需特别引起重视。另外,需特别注意重量差异与标识片重等的关系。 第三:关于有关物质。化学药品容易因为贮存条件不符合规定而导致“有关物质”不合格,这也要求企业在制定内控标准时,项目要控制得非常严格。 第四:关于“溶出度”问题,这也与产品的贮存有关。而且有的企业可能因为存在侥幸心理,溶出度首检时标准定得太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就放行了,而没有考虑效期内的贮存影响。 第五:关于鉴别问题。同样的道理,首先所用的物料必须是“真”和“正”的,不“真”不“正”的东西是生产不出来合格的产品。另外,也得考虑稳定性问题,有些药品中的鉴别成分随着时间延长,会减少或者转化或者消失,由于这个原因而导致产品不合格被判定为假药的批次也是很多的。 结论: 第一:生产中成药需考虑所用药材的“质”和“量”。 第二:中成药品种的效期不宜定得太长,长期稳定性务需与苛刻的流通领域实际情况相结合。如果仅仅是按照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条件所得出来的效期,则可能会出现问题。 第三:生产中成药品种内控标准要定得非常苛刻。包括“性状”、“粒度”、“水分”,不能放行的绝不能放行。 第四:充分认识到各个品种的具体风险点,并针对具体风险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同时还得保证风险控制措施得到真正实施。当风险不可控时,最好停止生产,多做一些研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