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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 关于物料供应商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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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27 11: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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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辈,小弟刚接手物料供应商的管理,有以下几个问题是比较纠结的:

1. 关于质量协议的签订,根据中国GMP2010版本“第二百六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与主要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有的物料的供链为:生产商---经销商(有储存物料的)---药厂,请问一下这个质量协议,是既要与生产商签订,也要与经销商签订吗?还是只与经销商签即可,但要求与经销商具备生产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函(如此操作是否可行?),我们文件规定只是与供应商签订即可,但文件中也说了,至于是和经销商签,还是与生产商签,却没有具体说清楚;特别是一些国外的生产商,由于我们是小厂,买得少,很多时候人家都不愿意和我们签质量协议,这个得怎么弄?

2. 关于调查问卷,我们目前使用的调查问卷的模板,生产商和经销商都是一样的,但问卷中的内容都是针对生产商而设计的,把这问卷给经销商,人家也好多地方都杠掉的,好像不太适用;请问一下,各位有为经销商专门设计一份调查问卷吗?

3.由于最近公司用于研发申报的产品特别多,所以新增的辅料或内包材也特别多,对于已签订过质量协议(协议中没有包括这个新增物料)的供应商,是否需要重新签订质量协议?另外对于已进行过的供应商的现场审计(审计报告中没有包括这个新增物料),是否因新增的物料,是否也得重新进行现场审计?

以上三个问题,烦请各位前辈赐教,小弟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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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27 11: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己的观点:1、只需和经销商签订质量协议
              2、分开制定问卷
              3、新签,物料对产品质量影响比较大的话需要现场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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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27 12: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njoy 于 2015-7-27 12:35 编辑

1、可以只与经销商签,但需注明,这个品种的物料只接受某家生产商的产品,并且,如果他们以生产商供货延迟为由来不按时供你们的货,这种情形必须写进违约里,重罚
2、经销商、生产商是不同的问卷;
3、原来的质量协议中最起码应该包括他们提供哪些物料、这些物料应该符合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所以就很明显了,新增物料是不包含在原质量协议的范围之内的,需要再签。至于是不是重新现场审计,重点关注物料类别和对方的生产线,同类的、共线的审过可以免做~~还有这个物料对自家来说有多重要~~~~另:现场审计并不是绝对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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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27 13: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1. 关于质量协议的签订,最好两个都签订,明确双方的责任。
2. 关于调查问卷,是应该分开的。供应商(生产商)内容是要多的,质量体系内容多会涉及厂房设施设备、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和GMP类似;经销商调查问卷除了资质材料要求和供应商不同外,质量管理方面也只是供货周期、向客户提供检验报告与否等,是从GSP的角度。
3.最好重新签订,因为之前的质量协议只是针对之前供应的物料。一家公司新的物料,评估可能是 主要物料或者一般物料。现场审计如果是不同车间生产的关键物料,建议进行现场审计,毕竟现场审计是针对物料供应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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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8 11: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
1、只与经销商签即可,他的生产商与你是没商业联系,也就是不受你约束,但你可以要求经销商对其有约束
2、经销商的问题是较少的,可以在供应商问卷中设计经销商一栏,基本资质审核即可
3、新增的物料需要问卷和审计都重新来,如果你的问卷设计得比较好,可以只进行产品部分的问卷,但审计还是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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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6: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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