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piao0923
收起左侧

[国内外GMP法规及其指南] 大门紧闭,同一家企业,已经不止一次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31 14: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排除某些人就是找一些不打算继续经营下去的企业来显政绩。

点评

这个可能性不大,也就是收回GMP证书后跟踪检查企业生产情况吧。比如是否违规生产行为,大门紧闭没有结论,每次日常检查在名单中,监管人也是例行公事,如实汇报  发表于 2015-8-1 08: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31 15: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够厉害的  现在都飞行检查了还敢不开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8: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两次大门紧闭,肯定有人通风报信!

点评

最新消息该企业重组上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1 12:08
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2015-8-1 08: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8-1 09: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5-7-31 18:55
连续两次大门紧闭,肯定有人通风报信!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务信息公开
http://xxgk.ada.gov.cn/gkml/syaq/bgt/2014/11/39458.html

这家公司去年已经被收回gmp证书,估计是停产了

点评

谢谢孙药师释懝!原来如此,停产整顿应有报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1 12: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1 10: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牛叉、牛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1 10: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假啦  有最新消息发布-重组上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1 12: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孫藥師 发表于 2015-8-1 09:0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务信息公开
http://xxgk.ada.gov.cn/gkml/syaq/bgt/2014/11/39458.html
...

谢谢孙药师释懝!原来如此,停产整顿应有报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1 12: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5-7-31 18:55
连续两次大门紧闭,肯定有人通风报信!

最新消息该企业重组上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 06: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2 12: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圈地挂名,没有实体,没有市场,干脆关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 20: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都已经没有GMP证书了,你还查个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3 09: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故事?很NB的故事?很有冲击力的故事?还是关闭未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3 14: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产品付加值太高,生产一月就够吃一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4 08: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面有太多的猫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3: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们会有这种事发生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4: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逃避检查毕竟不是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4: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飞检么,怎么提前得到风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9-24 15: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牛啊牛啊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5: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过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9 22: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检查,至少到了门口会打电话,哪里会看到关门就走人这么简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30 07:0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