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942|回复: 13
收起左侧

[工程设计与设备选型] 为什么管道钝化后又马上进行酸洗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2 00: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蒲友:

今天看到一个比较有名的水系统公司做的记录,为什么其在使用硝酸溶液钝化后,紧接着又使用硝酸+HF酸洗(其实这个严格来说是chemical descaling即化学除垢)??按照逻辑推断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在钝化之前啊。难道????求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 07: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为什么不认为前者是酸洗,后者是钝化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 09: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iwei5du 于 2015-10-2 09:24 编辑

你可以参考一下A380:涉及到的hydrofluoric acid(氟化氢)都是说到其除垢(可能nitric acid+hydrofluoric acid搭配除垢能力较强,同时在专门的passivation的ASTM A967却并没有提到氢氟酸。下面为原文:
5.2 Chemical Descaling (Pickling)—Chemical descaling agents include aqueous solutions of sulfuric, nitric, and hydrofluoric acid as described in Annex A1, Table A1.1, molten
alkali or salt baths, and various proprietary formulations.
5.2.1 Acid Pickling—Nitric-hydrofluoric acid solution is most widely used by fabricators of stainless steel equipment and removes both metallic contamination, and welding and
heat-treating scales.

Tight scale may be removed by a dip in this solution for a few minutes followed by water rinse and nitric-hydrofluoric acid treatment as noted.

hydrofluoric acid.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10-2 11: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钝化一次不完全,第二次也是钝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 12: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者酸洗,后者钝化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 12: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蓝点测试大家都做么?会不会担心有氢化物生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 23: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手来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20 09: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应该是先酸洗后钝化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20 10: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重楼 发表于 2015-10-2 11:56
可能是钝化一次不完全,第二次也是钝化

同意,因为常用的钝化方法就这两种:1.用8%硝酸,在一定温度下循环1h左右;2.3%氢氟酸,20%硝酸(体积)一定温度循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1 22: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钝化效果如何评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7 10: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应该是先酸洗后钝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7 14: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30 22: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做管道钝化了,来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3 18:2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5 16:3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