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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三余,利用闲余读书之意;精舍,儒家指心存“天道”精微之所,这里借指学习与探索之地。“三余精舍”由三位对中国传统文化保有自尊、信仰与温情的朋友组成。对于中国传统绘画、音乐、建筑,欣赏时寄感性以为美,对于中医药,却力有不逮。站在“玄而又玄,众妙之门”外,终觉缺乏理性根基。中药行业正值变革与瓶颈期,我们思考的内容涉及中医药传统与现代化、工业化融汇的各方面,颇多困惑。中医药来自何方,将去往何处,文化基础何在,其美之所为美,又如何体现。笔者寄望由这些问题的持续讨论与思考,形诸文字,起抛砖引玉之效果。理想状态是找到中西方文化体系互通的幽径,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本位,择西方文化之善浑然与之相融。不求有解之定论,只求开放之窗口。对于三人思想凝汇的成稿,好奇之甚,且顾且盼。这,也同时是对中医药发展方向的好奇、思考与探索。 本文从中医经典的“取类比象”方法论之“分形观”,与西方达尔文经典著作《物种起源》的“进化论”,浅谈现代中药以西方分类学为基础理论对药材进行基原物种鉴定这一通行做法的思考。 象,是事物呈现的外在表象和观察属性。类,是认知方式的呈现与划分。分类,在于阐述同种类之间的渊源、共性,表现不同种类的区别、个性。出于对大千世界不同的认知方式,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事物进行归类。比如:中国的阴阳(两仪),金木水火土(五行),再如:西方分类系统确立的物种。在《周易》与《圣经》中,均有“各从其类”之说。“取类比象”是不同地域的古代人认识事物的一种通用方式。取“类比”,抓住了观察属性之共性,从而推导“象”之研究共性的特殊性。在中医学、尤其在中药学中,运用尤为广泛。比如:由于花朵多生于植物的顶端,将它的药用功能多归为治头部疾病,故称“诸花皆升”;藤类植物,因其枝干运送水分营养的功能强大,多归为治疗肢体、关节疾病;而骨、肉、脏器之类药品归为治疗身体中与之相同或相近部位虚损类疾病,称之 “血肉有情之品”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古人 “比兴与聚类”的哲学思想。 有关分类,以药用植物为例,可以从四季花期、能否食用、雌雄同株或异株、草部木部、水生陆生,上中下三品等种种方式进行分类。但从物种角度来看,这些都是个人主观认知方式为主导的人为分类,略欠科学。科学的自然分类需要有宏观的认知和更高的视角。植物分类史上比较有代表性的如林奈,在肯定物种客观存在的前提下,从形而上学的观点出发,赋予物种以单型的、彼此无联系和永不变化的概念。虽有一定的意义,但孤立、静止、片面从而欠科学。 后期达尔文提出,物种之间必然有无数的中间类型存在,有中间过渡和外向延伸,而不可能有固定的特征和间断划分。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来阐明达尔文的思路:自然数之间彼此隔离,但是在自然数如5、6之间存在无数5.15、5.3、5.6757等中间量。他的伟大之处在于看到了物种坐标轴中的连续与变化。而且,不仅限于动植物个体的生命周期,是以更宏观的视角关注动植物进化的源流与脉络,勾画出宇宙生命整体循环的圆弧。他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与中国传统文化“一分为三”的思想一致。“三”,是模糊数学的一种模型,特点为调和。在二分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三分,强调两极之间无数的中间状态,着重表达事物之间的联系与连续、统一与和谐,以及量变与质变的层次——两极为质,“三”处中间为量。 恩格勒在肯定林奈的物种概念的同时充分借鉴达尔文的进化思想,更注重物种的流变与亲缘,从而形成了一套更具科学性的分类系统。但,分类学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细分”的迷局。细分,是一种悖论。种下变种、亚种、变型等分类以及分类学家对分类主观意见的差异,正充分体现了客观上物种的连续不可分性。在分类学领域,形成了“细分”与“归并”的不同流派。 中药物种的选用,根植于中医基础理论。发展史并非建立在西方分类系统上。 就中药物种来说,《 中国药典》在借鉴西方分类系统规定中药来源时,遇到了中西“会通”不畅的情况。以紫苏叶和甘草的物种选用为例。紫苏叶药材的来源 Perilla frutescens(L.) Britt.。中药传统文献中不同的药材紫苏、白苏,在西方植物学上具有相同的拉丁名而被视为同种。但选择色紫者入药,是古今一直认可的标准,药典性状描述亦强调色紫。另外,《中国药典》对甘草等多基原药材的选用,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分类学中的归并派。不过这种“归并”,不是植物分类学角度的归并,而是结合历史流源与疗效进行的物种归并。如甘草药材的基原植物甘草、光果甘草、胀果甘草,在《名医别录》中记载为“甘草生河西川谷积沙山及上郡”。宋代《本草图经》云:“今陕西河东州郡皆有之,春生青苗,高一二尺,叶如槐叶,七月开紫花,似奈冬。结实作角子,如毕豆。根长者三四尺,粗细不定。皮赤,上有横梁,梁下皆细根也。采根,去芦头及赤皮,阴干用。今甘草有数种,以坚实断理者为佳,其轻虚纵理及细韧者不堪。”从古典文献的产地及形态看,甘草药材用三种基原。有限多原品种药材具有相近的亲缘关系和相似的成分与疗效。这种三种基原归为同一药材的有限多原选择,体现中药传统理念,是其科学意义所在。以上两味药材的事例,充分说明本草文献的物种选用与西方以拉丁名标记物种的分类系统虽有一定交集,但绝不能完全套用。 古代本草分类重应用,多以疗效为最终目标。通过对 “取类比象”的由来、内涵及理论意义的客观分析,有助于从事物同一性的角度,宏观上探求变化规律,并尝试性地寻究未知奥秘,这在古代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为评估西方的的物种分类方法是否适合传统中医药提供了思路。 中药本身在品种与产地上经历了淘汰、取代、范围伸缩等变迁和修正,且一直在变异。前文提到,物种具有连续性。而“中药现代化”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三要素均与中药的基原物种确立密切相关。 “现代化中药”的原料选用,其主流思想是物种不同、品质殊异,应截然分清物种,并克服传统中药分类遗留的物种问题。最具代表性的例证即现代中药配方颗粒,其研发要求中规定,应准确鉴定多基原药材的物种,包括亚种、变种或品种,不同品种中药材不可混用。 由此,笔者反思:忽视传统本草记载品种及对应疗效的细分,其思路是否正确?中药物种如单纯依据西方分类系统,抛开对本草文献的溯源,脱离中医基础理论及其传统人文背景,是否陷入了细分派的误区? 所以,在中药鉴定中,既要合理利用西方物种分类学工具,又要去除其孤立、片面、静止等僵化因素的影响,从方法论角度深刻理解二分之间模糊与连续的“三”的概念;由本源出发,从品种、药性、药效的相关性思考真伪优劣的根本,以作为正品归并与细分的依据,从而实现本草文献考证与现代物种概念的结合。以传统药材的应用经验为依据,以临床疗效为最高和最终标准研究方向——这,才是有据开展药材品种替代性研究,梳理及明确中药品种来源的适宜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