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478|回复: 7
收起左侧

[验证管理] 报临床的产品,稳定性怎么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25 11: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用于临床批次的药品,怎么留样?怎么做稳定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4-25 11: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临床批是关键批
应该说所有今后生产的都应以这批为参照
所以稳定性应该是必须的
留样不用特意关注
因为它没有上市
所以用于临床剩余的都可以被视为留样

点评

赞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4-25 13: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4-25 11: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6-4-25 11:17
临床批是关键批
应该说所有今后生产的都应以这批为参照
所以稳定性应该是必须的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4-25 11: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
不论是临床研究用还是留样对稳定性而言都是一样的,不分孰重孰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4-25 13: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注册批怎么留样和稳定性考察,临床批就怎么考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4-25 13: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6-4-25 11:17
临床批是关键批
应该说所有今后生产的都应以这批为参照
所以稳定性应该是必须的

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6-5 17: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iwei5du 于 2017-6-5 17:10 编辑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6-4-25 11:17
临床批是关键批
应该说所有今后生产的都应以这批为参照
所以稳定性应该是必须的


(二)留样
每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原料及药物制剂,包括设盲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留样,留样存放地应由专人控制和管理,留样是供将来可能的确定产品身份和质量评估之用的,而不是为稳定性试验所准备的。
     留样时间:  
     建议对试验用药物相应批次活性原料药样品推荐使用下述的留样时间,以出现的先后为准:
(1)相关的注册申请或临床研究停止或完成后两年;
(2)相关的上市申请批准日期后两年;
(3)在含有该活性原料药物质的最后一批药物制剂失效期后一年。
建议对试验用药物的制剂样品使用下述留样时间,以出现的先后为准:
(1)相关的注册申请或临床研究停止或完成后两年;
(2)相关的上市申请批准日期后两年;
(3)该药物制剂失效期后一年。


(四)稳定性考察
   1.应对不同批次临床试验用药物进行稳定性考察,以观察其质量、纯度和含量的变化。考察时间从生产日期开始至少截止到最后一次给药日期结束。
   2.根据稳定性考察的数据,监测临床试验期间研究样品的质量,一旦发现研究样品存在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隐患,应及时对研究药物进行评估和召回。

点评

我们应该说的不是一码事 你说的是临床期间的稳定性 尤其是对于IND来说 没有任何稳定性的历史数据 所以必须要有同行的稳定性来确保产品没有问题 当然 对于研发机构来说 在此期间往往使用更可靠的包装和更低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6 08: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6-6 08: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7-6-5 17:08
(二)留样
每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原料及药物制剂,包括设盲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留样,留样存放地 ...

我们应该说的不是一码事
你说的是临床期间的稳定性
尤其是对于IND来说
没有任何稳定性的历史数据
所以必须要有同行的稳定性来确保产品没有问题
当然
对于研发机构来说
在此期间往往使用更可靠的包装和更低温的储存条件来避免可能带来的问题
这也导致后期的临床可能会存在包装和储存条件的变更
而后期临床(III、IV期或BE)的往往可能是最终上市的包装
而我说的是后期的用于生产企业的
前面我说的不太明确
基于的是国内极少有IN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3 08: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