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大呆子
收起左侧

[蒲园轶事] 我们的旅程不会终结(有珍贵资料)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0: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希望以后我也有机会参加年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0: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有未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1: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蒲公英, 为制药人创造一个专业学习交流的平台,给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带来很多的帮助。继续加油,祝蒲公英越来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1: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有你!携手相伴前行!加油,相信our yao 会越办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2: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呆总辛苦了!感谢蒲公英!蒲公英是一个无私的专业团队,一个好的学习交流平台,为蒲公英管理人员点赞,继续加油!祝蒲公英越来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2: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一个开始,我们会继续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3: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愿蒲公英越来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4: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参加年会,真的很幸运!蒲公英引领成长,蒲公英一定会越来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5: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也是2011年加入的,只是后来离开两一段时间,再回来发现越来越好,感悟良多啊

点评

我记得你的IP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24 15: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4 15: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蒲公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5: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开心,能遇到蒲公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5-24 15: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旅途,痛并快乐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6-5-24 15: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16-5-24 16:54 编辑
过河的小马 发表于 2016-5-24 15:38
我想说也是2011年加入的,只是后来离开两一段时间,再回来发现越来越好,感悟良多啊

我记得你的I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5-24 15: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Anne 发表于 2016-5-24 09:33
你也一样的想,我以为你不记得我了呢你们早都忘记俺的存在了

妮,啥时重回这个大家庭?

点评

梦姐,等我认证结束后才有时间。现在天天忙认证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24 17: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6: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蒲公英,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7: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6-5-24 15:59
妮,啥时重回这个大家庭?

梦姐,等我认证结束后才有时间。现在天天忙认证呢

点评

得抓紧哦,不然时间久真没人记得你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24 17: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5-24 17: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Anne 发表于 2016-5-24 17:19
梦姐,等我认证结束后才有时间。现在天天忙认证呢

得抓紧哦,不然时间久真没人记得你了。

点评

你记得就行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25 14: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17: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蒲公英,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5-24 18: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领导也正式走上了蒲公英年会台前,点个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4 20: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药!我们的蒲公英!感谢所以管理人员的努力和辛苦,正因为你们的无私奉献,这个平台才越办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6 10:2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