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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请教: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负责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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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0: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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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负责人变更需向省局报备案。请教一下,同一家工厂是否可以同时备案二人或以上的生产负责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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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6-8 10: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要,其他自己查。

两个负责人,干啥,准备负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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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6-8 10: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主意不错,但是怕是行不通,家有千口主事一人。按照条例字面理解应该就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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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没有发现可以同时备案两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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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1: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关键人员都备案成双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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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1: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GMP疑难解答上,质量受权人可以多个,生产负责人应该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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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1: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其名曰:互相权衡,彼此制约,权术之道
老板肯定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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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1: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还没听说过备两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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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1: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两个生产负责人职责不交叉,应该可以。例如一个管理无菌药品,一个管理口服固体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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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6-8 11: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6-6-8 11:19 编辑

个人认为没有问题,备案两个,职责分清;一个内部任命,另一个备用,公司任命的生产负责人出差或者身体原因不能在岗履行职责,公司内部临时授权备用人员在某个阶段承担生产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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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1: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2人,那到底谁来负责?没有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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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1: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处罚与个人处理相结合,把主观错误的要重罚才行,不然管不住越权或权压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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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1: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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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6-8 14: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局会给二个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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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6-8 15: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6-6-8 10:38
广东省要,其他自己查。

两个负责人,干啥,准备负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

工资按份领,责任按份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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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5: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听说过负责人还备案两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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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6-8 16: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是什么事情都有双人复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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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6-8 16: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vcjw 发表于 2016-6-8 15:50
工资按份领,责任按份担

坐牢的时候,一人坐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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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6: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备案的再多,公司不走寻常路了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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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6: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pengsx9 发表于 2016-6-8 11:05
美其名曰:互相权衡,彼此制约,权术之道
老板肯定急眼

据说这是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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