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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洁 于 2016-8-20 16:35 编辑
8月19日,广东省潮州市食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1号撤销GSP证公告和2016年第1号GSP限期整改公告。截至2016年8月20日,广东省已有53家零售药店被撤销GSP证。零售药店合规之行,迫在眉睫!
2家零售药商被撤销GSP证公告指出,潮州市开发区安泰堂药房等两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潮州市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并予以公布。
潮州市开发区安泰堂药房
潮州市开发区铭心大药房
1家零售药商被责令限期整改公告指出,潮州市枫溪区金康大药房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潮州市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公布。
潮州市枫溪区金康大药房许可证号:粤DB7681146 GSP证书编号:JX20140060 责令整改日期:2016年8月9日
主要不符合GSP事实:
1、该企业具备处方药经营范围,但其注册的执业药师已变更执业单位,未在潮州市枫溪区金康大药房执业。 2、该企业与个别供应商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过期失效。 3、该企业未按要求对中药饮片进行养护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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