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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木槿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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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对GMP取样附录的取样原则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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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0 08: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厂老鸟 发表于 2016-9-19 19:33
除了药典上明确规定了取样量的检定项目,如无菌检查等外,其他的都是根据检验要求进行取样,成品留样也是根 ...

支持你的观点,我也是这么理解的,主要针对的是取样件数,而不是取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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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0 08: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槿如昔 发表于 2016-9-19 19:48
成品留样量是怎么定的?我们原来是三倍检验量,现在要重新定,然后就整出了要按件数取样的问题,我的困惑 ...

GMP有规定啊,2倍检验量留样即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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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0 08: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取样规定是原辅料的吧,其他的基本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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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0 08: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间产品、待包装品和成品的取样量,应该是由企业 另行 自定 的。应符合产品自身的特点、检验需求及留样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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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0 09: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成品检验按照检验量的三倍取样比较合理,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应该都是在带包装品阶段取成品检验的样品吧。成品的留样按照各自企业的留样规则需要量,在完成外包装后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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