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小强123456
收起左侧

[验证管理] 计量校准归属哪个部门合理点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9-5-12 08: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就是计量单独成立部门比价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3 14: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橙路漫漫 发表于 2016-11-8 08:32
同意!有时我就会想,要是把质量部和其他部门的人完全对调,会出现个什么问题

没啥差别,该咋还是咋,不会更好,不会更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18 12: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归在工程,但是独立的一块专门搞计量。不存在弄虚作假,喜欢弄虚作假跟企业文化有关,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7 14: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的计量部门在设备部的居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1 11: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化验室的归质量部,生产的归工程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8-26 22:34: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以前是QA 现在把验证计量单独成立一个验证计量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9-9 17: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aeyucjf 于 2019-9-9 17:23 编辑

计量校验是一个很专业的领域,应该有一个专门的计量校验部门,使用部门可以有专人或兼顾的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计量校验工作与计量校验部门对接,各种计量校验是需要相应的资质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去做计量校准工作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9-10 08: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归属设备动力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9-10 08: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a291415457 发表于 2016-11-7 14:56
我觉得应该设备部,毕竟对仪器仪表更了解!你们几个车间?一个人做内校吗?

QC懂得只是仪器,仪表大多在设备设施上。我觉得归设备更好一点,一个是他们相对更懂,另一个是因为设备设施,包括QC的大型仪器也是设备的采购维修也归他们。这点可能有的公司不一样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9-10 08: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强123456 发表于 2016-11-7 14:34
哈哈哈,不过个人认为如果要做到数据的真实保证,还是在QA的话比较合理点,计量校准其实跟验证息息相关

你们为什么不所有的工作都安排QA来做,这么不放心别的部门。别人都会作假,就QA不会作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9-11 12: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设置个专门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9-12 19: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术语设备部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9-17 09: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东西扔给QA好一点,事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9-20 15: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梦醒发现终究是 于 2019-9-20 15:41 编辑

我们公司是设备部负责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到期前通知设备部,然后设备部统一送校或者安排上门校验,相互配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9-20 15: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主要是设备部管理,使用部门到期前通知设备联系校验,相互配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9-24 11: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QA比较合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2-26 09: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校准和验证不都是设备生命周期中的事件嘛,这还有什么好争论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3-5 08: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人管,哪个部门都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3-5 09: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6-30 12:57
工程部下设计量科,统管全厂计量工作,QC自校的除外。

z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3-31 09: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QC,QA分属不同部门的:QC管理计量器具,并定期安排校准;QA定期督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15:4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