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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批复中山市食药监局“关于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共线生产的有关问题”一函被公开。此函中明确指出“未禁止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共线生产,但同一车间不得同时生产不同的产品”。
细读此函,不难发现其中原则:“高的覆盖低的”,意思为,保健品车间(净化车间)可以生产食品,但是食品车间(非净化车间)不能生产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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