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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 GSP讨论] 缺陷高达12条,3家药店被撤GSP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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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6 09: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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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频频被撤证,药店合规刻不容缓!国健医药咨询整理数据如下:

广东河源:撤销2家

11月24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药店撤销GSP证公告。公告指出,河源市源城区益众堂药店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河源市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药店1.webp.jpg

四川眉山:撤销1家

11月24日,四川省眉山市药监局发布《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康贝大药房彭山区俊康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该局于2016年11月17日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 GSP证书编号:川CB2101551
  • 撤销日期:2016年11月17日
  • 违规事实

1、该药店现场检查发现销售劣药,未能诚实守信经营(**00402)。

2、该药店负责人汪静未到现场,未对药店进行有效管理(*12501)。

3、该药店质量负责人邓毅未到现场,未履行职责。(*12601)。

4、该药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不在岗,岗位职责由店员代为履行(*14001)。

5、该药店未提供不合格药品确认及处理表格(*12609)。

6、该药店营业区内有未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检验报告书或已抽样通关单的进口药品(*15505)。

7、该药店实物药品信息与验收记录内容不符,验收人员未按规定逐笔验收,逐条签字(*15701)

8、该药店存在处方药、非处方药混放的情况。(*16405)

9、该药店存在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情况(*17301)

10、该药店经营场所有较强异味,疑存在污染。(14701)

11、该药店职业药师未挂牌明示(16902)

12、该药店拆零包装未注明药品药店名称(1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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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6 10: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销售劣药不是要处罚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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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6 11: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药店都要计算机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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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6 11: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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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6 11: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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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6 21: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个药店都这么麻烦,算了,还是进军楼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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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1-26 23: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嫌麻烦?不严格管理岂不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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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7 06: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管理才不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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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30 12: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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