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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 发表于 2016-11-29 08:21 企业写错,就弄个数据性完整,药监局发错公告,难道就不需要风险评估了?
摇曳的紫花地丁 发表于 2016-11-29 09:01 呵呵~天天要求企业要符合,不要出错,结果自己面向公众的平台出现错误。只能呵呵了……
制药初学者 发表于 2016-11-29 09:25 药监总局是不是没有设质量部?质量授权人是谁?这个文件怎么能放行?哈哈~~每个药厂派一个QA去检查药监总局 ...
hongyu 发表于 2016-11-29 10:17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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