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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GMP法规及其指南] 稳定性考察实验需要考察至效期结束后一年吗?还是只需要到效期结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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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14: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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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有法规提到吗?另,最后一次检测需要全检吗?还是只考察重点项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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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1-19 14: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次肯定要全检。

至于考察多久,一般是有效期后一年,当然每个企业规定略有不同,我之前的企业是按5年的计划来设计方案的,只要样品质量都合格的话则考察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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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14: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1-19 14:31
最后一次肯定要全检。

至于考察多久,一般是有效期后一年,当然每个企业规定略有不同,我之前的企业是按 ...

稳定性考察方案设计了要检哪些项目实际就检哪些项目,没有那个文件规定最后一次肯定要去全检。考察多久一般大于拟定的有效期就好,试想一个有效期只有2年的产品你非要考察5年,是不是有点……

点评

不管怎么样,首末次都是要全检的,反正客户也是希望你这么做的,至于考察期长短的问题,当然如果之前有长期的数据了,那持续追加批的考察周期与之相同即可,如果是首次进行稳定性考察,那么长期先按5年来设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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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4: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稳定性考察方案设计了要检哪些项目实际就检哪些项目,没有那个文件规定最后一次肯定要去全检。考察多久一般大于拟定的有效期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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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1-19 14: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wdxue 发表于 2017-1-19 14:39
稳定性考察方案设计了要检哪些项目实际就检哪些项目,没有那个文件规定最后一次肯定要去全检。考察多久一 ...

不管怎么样,首末次都是要全检的,反正客户也是希望你这么做的,至于考察期长短的问题,当然如果之前有长期的数据了,那持续追加批的考察周期与之相同即可,如果是首次进行稳定性考察,那么长期先按5年来设计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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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15: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我们都是有效期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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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15: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有效期后一年,最后一次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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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15: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CP2015的指导原则,可以做到有效期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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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15: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进行稳定性考察是确定产品有效期的参考“中国药典2015版——9001原料药与制剂稳定性指导原则”。
如果是上市产品进行的持续稳定性考察参考“GMP2010版——第234条”涵盖药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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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15: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1-19 14:55
不管怎么样,首末次都是要全检的,反正客户也是希望你这么做的,至于考察期长短的问题,当然如果之 ...

目前我们企业也是按照效期后一年,0个月、效期结束和考察期结束都全检,其余时间至考察除微生物之外的重点考察项目,感觉这种方法还是比较普遍的,但是没有在法规上找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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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15: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scslk0045 发表于 2017-1-19 15:03
一般是有效期后一年,最后一次全检

谢谢回复,目前我们企业也是按照效期后一年,效期结束和考察期结束都全检,其余时间至考察除微生物之外的重点考察项目,感觉这种方法还是比较普遍的,但是没有在法规上找到依据。请问您有看到过效期后一年,最后一次全检的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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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15: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wei000 发表于 2017-1-19 15:12
按照CP2015的指导原则,可以做到有效期后半年

CP2015中9001指导原则是关于稳定性的,但是并没有看到有效期后半年的说法吧,请问您是看的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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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2: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上面的分享。同样,稳定性考察是有专门的指导原则,但至于考察多少年或者考察的项目,需要根据考察的目的确定。有效期后一年,如果产品的稳定性很好,企业预计延长效期,可以再根据新的目的进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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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3-5-2 22: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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