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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仲夏秋夜云 于 2017-4-24 18:34 编辑
搞定医生,不仅是医药代表,还有RA 来来来,CDE公告了兼职审评员了《药审中心拟聘任临床兼职审评员的公示公告 1、这里的医生还有处方权,他可能影响企业的药品销售、招标、二次招标。以后他可能更信任或者更不信任自己参与审评的产品。 2、主任医生可能兼临床研究或者是该治疗机构的伦理委员会成员。当然了,利益规避,他可能会审其他人的品种,自己参与研究的品种也可能被其他人审,也可能毫无利益关系。 3、这次的举报要求署实名。以前的拟公告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呢? 4、这里的医生体现出药品审评以临床治疗效果为标准的明显趋势。 5、药品最终用于患者,临床医生介入审评,CDE按适应症分组是非常正确的。 6、兼职的保密协议不清楚。再强调一下,企业希望审评资料被保密的渴望,这是企业的基本权益,也是监管部门的基本道德。当然了,兼职审评员会不会被威逼利诱就不清楚了,也为他们的人身安全担心。公开审评人员信息,也是公众信息披露的进步,希望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更为透明化,时间长了,大家也就习惯了。 7、名单和工作单位公示,请各大药企RA存档,而不仅仅是医药代表。目标从未如此明确。希望今后大家不再觉得兴奋,而是习以为常。 8、校友会请发挥作用,潜移默化的影响可能起到关键作用。多少企业员工走的是校友会路线……这下目标很明确了。 9、这些兼职审评人员的权限不清晰,希望看到CDE相关职能公示。 10、复旦还是挺厉害的,入选比例很高。
其他的,请网友自己想,自己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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