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3033|回复: 3
收起左侧

[药品研发] 请教:药物临床试验是否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完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6 16: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有个化药无菌粉针分装品种,3类,临床批件下了(2005年),进行了备案,然后做的临床,临床做完了,不过没有接着报产,这时工作停止了,现在是否可以再接着干呢?就是说已经做的临床数据现在是否还有效呢?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第四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这个实施,不知如何理解,是实施结束,还是实施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6 16: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化药无菌粉针分装品种,3类,临床批件下了(2005年),进行了备案,然后做的临床,临床做完了,不过没有接着报产,这时工作停止了,现在是否可以再接着干呢?就是说已经做的临床数据现在是否还有效呢?


1、2005年启动了临床,说明临床批件有效,中间停止了接着干,那要看你以前执行的临床指导原则和现在有区别没有,如果有区别要重新进行,按照新的要求重新做?
2、四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这句话是指实施临床试验的时间,在3年内必须启动临床,预期未启动临床批件就作废了,作废后也可以在申请,但是很困难的。

3、目前的注册管理办法中没有要求:临床启动后必须多长时间完成,但是企业一般都会安排尽快完成,怕政策有变化需要补做试验!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4 收起 理由
毒手药王 + 4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6-6 21: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可以延后再做临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08: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3 23:5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