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06|回复: 3
收起左侧

总局关于发布红外线治疗设备等5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77号)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5 15: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总局关于发布红外线治疗设备等5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77号)  http://www.cfda.gov.cn/WS01/CL0050/216840.html

总局关于发布红外线治疗设备等5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77号)
   
2017年11月14日 发布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红外线治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医用控温毯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脉搏血氧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牙科手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红外线治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2.医用控温毯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3.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4.脉搏血氧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5.牙科手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15 16: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6 11: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两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7 16: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0 05: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