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889|回复: 7
收起左侧

[药品研发] 药审中心召开中药微波干燥研讨会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9 08: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药审中心召开中药微波干燥研讨会关于中药微波干燥的专家共识
2017年12月14日药审中心召开了中药微波干燥技术研讨会,形成了以下专家共识:
1、微波干燥与其他干燥方法相比,具有高效、节能、经济等特点。如采用微波干燥工艺,应结合品种特点和设备进行系统研究,明确其适用性和工艺条件。
2、微波干燥对于均相体系,传质传热较好;对于非均相体系,传质传热受到一定影响。用于中药干燥时,应考虑物料的适用情况,包括药物成分及其性质、含水量、物料形态、物料量、物料厚度等,选择温度分布均匀性符合要求的微波干燥设备,开展干燥工艺的研究,应关注微波干燥的过热效应,关注微波干燥对高分子物质(蛋白质等)、热敏性成分、挥发性成分、毒性成分等的影响,关注对药物成分的相互作用、生物活性等的影响,确定合理的功率、功率密度、温度、时间等参数及终点判断指标,并进行工艺验证。当微波干燥技术与其他干燥技术联合使用时,应根据所选设备、方法的特点进行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合理选择。
3、微波干燥除了热效应外,还可能存在非热效应,目前微波干燥对药物成分的影响程度、影响规律尚不十分明确。微波干燥工艺的选择,应考虑物料的性质及其对微波技术的适用性,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具体品种的比较研究结果确定。
4、干燥工艺的变更,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其变更类别,并开展相应变更研究。应研究变更前后药品质量的一致性,系统研究变更前后化学成分(包括整体成分评估、指纹图谱等指标)、干燥物料的理化性质变化及其程度,以及对后续制剂工艺的影响,对药物成分吸收利用的可能影响,并关注微波技术的应用对药物有效性、安全性的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9 09: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CDE在官网上挂出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9 09: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得提供验证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5 14: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些厂家使用微波干燥设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5 14: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些厂家使用微波干燥设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5 15: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乜有见到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5 15: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微波杀菌干燥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9 14: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微波干燥,2017年12月14日,国家总局审评中心召集过我们开会,也召集了一部分使用微波的大型中药企业一起讨论,我也参加。其实中国的大型中药企业很多药丸干燥早在几十年前都采用微波了,微波干燥速度快、节能、清洁、无环保压力受到很多企业的欢迎。由于西方没有或少有中药企业,因此对微波干燥在制药行业的技术运用并不广泛,于是一些国内的“专家”们以国外没有相关文献资料及百度里一些网友的错误认识为由,对微波干燥提出了异议,所以才有总局的会议。会议最后总局对微波干燥的态度是:没有说不让用,谁说不让用?原来申报时没有写干燥方式的怎么不能用?说是一些人对政策的误读。如果原来烘箱干燥改成微波的,要变更,这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有相关数据证明药品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变化的,可以做一类变更。很多企业用了几十年了,其实对自己药品的质量心知肚明,于是就连一类变更也懒得做,直接把“微波干燥”的牌子改成了“电热干燥”。因为国家微波能标准定义,微波属于电磁范畴,而电磁又属于电热范畴,这样改,也不违规,更不违法。至于对操作人员是否有影响,简直是无稽之谈。微波是电磁波,太阳光也是电磁波,如果在有大量微波泄露的情况下,最多也就是像太阳光一样把皮肤烤热而已,要达到这样的强度也得好几个千瓦。平时的操作是不可能有大量的微波泄露的,也就是说,平时微波对皮肤的作用还不如太阳光强度的百分之一。把微波说得如此邪恶,是一些带干机,烘箱厂家的谣言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6 06:3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