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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eq518 于 2018-5-27 09:22 编辑
诚信制药,我何以堪? 生我者为“父母”(制药企业),然“父母”给我的却非总是完体,面对“诚信”被利益践踏时,我总是悲愤!养我者为“衣食父母”(病患),然因非完体——想回报健康却被伤害代替——我深深自责,可扪心自问:害人之心,我何曾有过?冤枉啊!我为自己和受害病患谋不平,期望能唤醒那些“父母”的良知,不要让诚信制药成为一个笑话! 我本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初心只想能为人正确使用,从而达到合理调节人的生理机能,为人类造福……但伴随着利益熏心,有些“父母”“叔管”始沦为利益的奴隶,对我的生产过程不管不顾,重产量轻质量,甚至故意掺假作伪,我虽命系人类健康,终究因此而有心无力。 看看在药监局公告上被收回GMP证书的制药企业,搜索缺陷其中大多数都涉及了制药过程的真实,暴露制药企业的诚信,值得您们深思的!回想首次硬件技改,软件施章,多少日夜含辛茹苦,才获得生产许可认证通过,然证书到手短短时间,为何就经不起“飞检”一关?至少并非能力不及吧!“写下要做的”既趋已完善,却不坚持“做好已写的”,还要伪“记下所做的” ……诚信制药——我何以堪?! 问:来料不检,“偷梁换柱”——怎可保我不失“真身”?!偷工减料,私改工参——教我如何可达预期用途?!脏乱环境,人员参差——我怎么做到洁身不污?!记录不实,以假乱真——我替罪之名难还事小,出了用药事故而无追溯可查,万管齐下也于事无补啊!……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我是健康的使者,确不想因我导致了“欣弗事件”“甲氨蝶呤事件”“汇天硫酸庆大霉素事件”“刺五加注射液事件”等引起“衣食父母”恐慌的事发生,究其真因,其罪我何以堪!唯愿各位“父母”念及“人食五谷杂粮,难免一病”时求用药之完全有效,能按GMP法则执行:从自身做起,树立诚信意识,建立并持续完善质量体系,以“患者”为上帝,将法章执行到底,包我完美质量,让我担当健康常驻人间;也以此将诚信发扬光大,让社会充满正能风气! 最后在此,也回顾下GMP (2010年版)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在健康面前,诚信制药是“老吾老,幼吾幼”的基石,为“父母”的该做到也应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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