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青椒炒肉
收起左侧

[冻干] 你们设备再验证周期是多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22 15: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一年要转成3年,你需要有设备使用回顾,和持续性维护维修记录等记录的支持,尤其是设备使用年限后,容易出现故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3 17:0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包装岗位的5年,配液罐和灌装机等3年,灭菌相关的1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8 17: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GMP第七章,第144条,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行为。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验证或再确认。关键的生产工艺或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从本条的规定可以看出,GMP并没有强制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再验证,而是要根据年度回顾分析的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再验证。
对于关键生产工艺或操作规程有定期再验证的要求。
个人认为,每年进行一次生产设备验证,工作量太大,也可能会流于形式,没有必要。要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刀刃上,哪怕3-5年一次,实实在在去做,才能有效规避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9 17: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看法规规定,如果没有规定根据风险评估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10 08: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灭菌柜这种指南要求每年,干热灭菌柜包括隧道烘箱的高效检漏指南建议是半年,包括温度探头。所以全部改为三年肯定不合适,三年只适合普通设备,比如包装机灌装机配液罐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26 16: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备评分分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0-28 13: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要求的灭菌过程1年,其余设备3年,期间如果出现过程不稳定应缩短再验证周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28 13: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成 发表于 2021-10-10 08:39
灭菌柜这种指南要求每年,干热灭菌柜包括隧道烘箱的高效检漏指南建议是半年,包括温度探头。所以全部改为三 ...

灭菌柜这种指南要求每年吗?原文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8 13: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GMP附录1无菌药品:第六十四条 应当定期对灭菌工艺的有效性进行再验证(每年至少一次)。设备重大变更后,须进行再验证。应当保存再验证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2-9 17: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jwz361 发表于 2018-6-27 13:48
除了法规要求的灭菌设备一年一次,其余全部三年,每台或者每类设备根据往年的验证数据写一份风险评估延长再 ...

风险评估能代表一切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2-15 13: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常学习 偶尔进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2-31 12: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度确认,最好一年一次,如果延长周期,审计时要有充分的数据支持,不然审计很难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2-31 16: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数据支撑,评估论证稳定性,除强制要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1 18:4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B级一年。C、D级二年。拒绝反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8 22:2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个人理解,还是根据产品特性,回顾分析等做好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日常维护保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3 09:15: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10 15: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生产设备两年,关键设备或者检验仪器最少每年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2-5-10 19: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设备是一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1 12: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好好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1-8 16: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都说关键设备/灭菌设备法规要求1年。想知道具体是什么法规,哪一条。。。。哪个好心人帮忙解答下,我找了没找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6 21:1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