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919|回复: 13
收起左侧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体系考核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8-9-30 11: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求助各位大神:
    公司生产许证到期,重新申请延续的时候已经过了申请时间,药监局老师回复让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证,想问一下,体系考核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用到设计开发资料、生产检验记录已经样品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30 1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它的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内容很细。另外如果你是附录中的比如无菌、植入、IVD就找对应的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去看,自己先一条一条过,那基本就没问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9-30 11: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jidaifei 发表于 2018-9-30 11:37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它的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内容很细。另外如果你是附录中的比如无菌、植入、 ...

文件资料已经准备齐全了,因为之前一直处于停产的状态,就没有生产产品出来,也没有相应的记录,我想问一下,这些资料需不需要准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30 11: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会要以前的记录。没有记录很多问题没办法证明你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30 11: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停产期间可以没有记录,但是你应该准备一些近期的记录,你就把它当成新开办医疗器械企业的体考来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9-30 12: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一批~三批的批记录 相关的验证资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QC相关环境、水等监控记录、偏差、OOS、不合格、变更的台账(会抽查比较关键)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30 14: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许可一般不会关注你设计开发方面的资料(注册现场核查关注重点),生产许可关注的重点是软硬件的实际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9-30 16: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jidaifei 发表于 2018-9-30 11:55
停产期间可以没有记录,但是你应该准备一些近期的记录,你就把它当成新开办医疗器械企业的体考来做。

那准备的近期的记录是指:环境,水质、培训、内审、管评、采购等这些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9-30 16: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唐延进 发表于 2018-9-30 12:43
最近一批~三批的批记录 相关的验证资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QC相关环境、水等监控记录、偏差、OOS、不合格、 ...

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已经一年多没有生产了,没有批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9-30 16: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关注MD GMP 硬件部分吧,另外根据各管局情况看是否有其他明确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30 16: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L2018 发表于 2018-9-30 16:29
那准备的近期的记录是指:环境,水质、培训、内审、管评、采购等这些吗?

不止,你需要向药监局过来体考的老师证明你们在长期停产后仍然有继续生产该产品的能力,如何证明?连续生产出三批合格的产品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10-9 11: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许可也能过申请时间?一般情况生产许可注重你的现场检查方面,也就是你的硬件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0-9 13: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有试生产的记录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0 17: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jidaifei 发表于 2018-9-30 16:56
不止,你需要向药监局过来体考的老师证明你们在长期停产后仍然有继续生产该产品的能力,如何证明?连续生 ...

好的,明白了,多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7 02:3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