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781|回复: 29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为什么药企质量负责人有专业和学历的要求,而药监局局长却没这样的要求?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8: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GMP要求企业质量受权人要有相关专业和学历要求,但是对药监局局长却没这方面要求,很多药监局局长一没药品生产经验、二没制药、医药、兽药理论经验,这样的人当药监局局长是否合适?

点评

这是要造反的节奏  发表于 2019-11-19 09:28
有几个清华北大的学子是秀才举人之后?  发表于 2019-11-19 09: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9: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too young too simple,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才是局长要做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9 08: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局长主持大局,分管的副局必须要专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11-19 08: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胆子好肥,楼主勇气可嘉。我们要保护的名单欢迎你的加入。
当初毕姥爷在的时候,就有人问过,不要小看顶层设计者的智慧,按照你这个逻辑,国家领导人要什么资质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9-11-19 08: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政治可靠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9-11-19 08: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术业有专攻。政府机关是行业管理,企业是具体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8: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8: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关领导要的是政治、作风、领导能力等,能让下面人管好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11-19 08: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学你想多了!你啥时候见过局长大人亲自参加GMP检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8: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精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11-19 08: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能管就行,检察元相关经验也不是全面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8: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这个话题比较新颖独特,来凑个热闹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8: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领导的有指挥能力就行,专业的东西下面的付局长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8: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问题问出来说明你就会管理,药监局长会管理就行 要那些经验干嘛?让他去制药?去生产?很多企业管理者就犯了这个毛病,管理者做好管理的事,分配好专家人士去做专业的事,不要本末倒置,再说要提拔成为一个药监局长这个人的学习能力很强管理能力很强的 肯定是经得住考验,现在最大的考验就是腐败的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9: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Vito713 于 2019-11-19 09:01 编辑

简单说就是行业发展还很落后。什么领导力一类的东西,很虚。说你有你就有,说你没有就没有。关键看谁能决定你的位置。其实,大多企业也是如此。且发展越不行的越如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9 09: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才和人材 的区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11-19 09: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有要求的,只不过不一定是制药相关专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09: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楼主提出的很实际  刚刚上任的FDA局长就是有经验的  支持楼主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10: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咱们怎么忽悠人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19 11: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厉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06:5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